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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吵架(3/3)

伟大祖国的首都,竟给一位“台湾同胞”留下如此印象,实在令人遗憾!文明礼貌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德,我们北京人特别是服务于窗行业的北京人,理应得更好。您看了此文有何想?来稿请寄《北京晚报》总编室。

(原载1993年12月10日《北京晚报》第一版)

改善社会风气先要改“脏

编辑同志:

读完贵报12月10日第一版的《吵架》一文,十分兴。无论如何也想把这喜悦的心情向贵报诉说一番。

使我兴的最主要的原因,并不仅是这位台胞文章的内容,而是我们北京人自己的报纸上能够这样在一版上登“骂”北京人的文章,可见北京、北京人是大有希望的。

因为此类问题是大分北京市民都认为不是问题的大问题。

我以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还得从领导起,从舆论起。

要想真正改善社会风气,首先要改变不好的语言素质。

肖冰

编辑同志:

早就从龙应台的文章中得知她是个“生气”、好“吵架”的女人了,如今刚到北京下机伊始就又是故态复萌,接连生气与吵架。其实许多北京人在读龙应台这篇《吵架》时,都会摇的,都会到她的“气”生得不值当,她的“架”吵得不值当。

不知怎么那么巧,龙应台短短两天听到的这些语言,她一写来就让人到那么熟悉。恐怕许多人都已是司空听惯的了,而且对这些话语早已是生不起来气了,更谈不到吵架了。

“顾客是上帝”这话听着顺耳,其实又玄又虚。为“上帝”服务的人本不信“上帝”那顾客即使是“上帝”又能奈之何!

其实顾客并没有那么大野心想当什么“上帝”那想当什么呢?或者说应该把顾客——服务对象当作什么呢?要求低的也就想当个街坊邻居;要求些的也就想当个熟人朋友;当然也有更要求的,想当个“大”儿的,不过也用不着当“上帝”

段宝文

(原载1993年12月13日《北京晚报》第一版)

我代表首都我代表中国

有的北京人以“老大”自居是现不文明的原因之一。总到自己居住在北京、工作在北京,地首都,环境优越“见多识广”你外来宾客都得听我的。这“老大”思想不解决,说文明礼貌只是一句空话。

游明信

老北京,最讲个“礼”儿,最好个“面”儿,我们应该发扬这个好传统,不你从事什么工作,不你是、工人还是学生,都是展现首都风貌的一个窗,注意自己的言行。维护首都荣誉是每一个北京人的职责,要始终牢记:我代表首都,我代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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