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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4)

睛地观看每一件新奇的事,贪婪地想把这些令他啧啧称奇的景象尽收底,恣意去受车的喧哗声和空气中杂陈的气味。

他在敦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布料行当送货小厮。店里仅有的两个男店员是他的上司,另外还有一位女店员。这个威尔士来的小男孩只要一看到她,整颗心就怦怦。男店员不把里斯放在里,甚至还将他视为粪土。

对他们而言,小里斯是个怪。因为他的穿着怪里怪气,言行鄙不堪,说话时厚的乡音更叫人莫名其妙。他们叫他“莱斯”、“莱”或“赖斯”

“应该念成里斯。”

里斯老是这么告诉他们。

店里只有那个唯一的女店员同情他。她叫葛·辛普金,跟其他三个女孩在突廷区附近合租了一间小公寓。有一天,葛答应让里斯送她回家,还邀他上楼喝杯茶。小里斯当时张得两,不知所措。他想这可能是他这一生当中,第一次跟女人亲的经验。

但是,当他开始搂住葛时,她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笑了来:

“我不想跟你来这。”

她说

“但是我想给你一些忠告,如果你真想得到些什么,最好先替自己找一件像样的衣服穿穿,还得先去念书,学儿规矩。”

语毕,她细细端详前这张削瘦却充满情的脸庞,里斯邃而澄蓝的双眸,温柔地对他说:

“等将来长大,你一定会是个很不错的男人。”

“如果你真想得到些什么…”

当葛说这些话时,一个新的里斯诞生了——一个在他虚构世界里理想的里斯。

在真实的生活中,他只是一个目不识丁而又无知的小男孩;既无显赫的背景,更非名门。没有过去,更没有未来。

然而,他有过人的天资、丰富的想象力,而且野心。这些就够了。

他开始想象自己未来要变成什么模样。

在他的心里有一面镜,镜中的他不再是一个笨手笨脚、混脏兮兮,有着令人发噱音的小男孩。他看到的是一个文质彬彬、举止优雅,有份地位的男人。

为了让自己早日符合镜中的形象,他不遗余力。他不仅上夜校,每个周末也都在艺廊中度过,各大图书馆、歌剧院都有他的足迹。

他把平日的伙费一一滴地攒下来,每个月到级餐厅去吃一餐,为的只是想模仿别人的用餐礼仪。他仔细地观察,暗中将所看到的一切牢牢记在脑海里。就像一块海绵,把过去的抹得一二净,极取的是未来的一切。

短短的一年里,里斯所汲得的一切知识,让他了解到他心目中的公主——葛雷·辛普金,原来也只不过是个没价的敦女人,已经不合他的品味了。

里斯辞掉了布料行的工作,到一家大药厂的分店当店员。他不仅长得更壮硕,而且也长得更。虽然他还未满十六岁,但是看起来却比实际年龄成熟许多。

女人开始注意到他威尔士人特有的黝黑英俊的外表,加上他伶牙俐齿,能说善,里斯很快就成为店里最受迎的店员。女顾客宁可多等一会儿,也要里斯亲自为她们服务。无论在穿着或是谈吐方面,里斯都很得

今日的他,已经和昔日在贯特郡、卡森的他不可同日而语了。

两年内,里斯由店员升到店长。药厂的区域负责人告诉他:

“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威廉。好好!总有一天你会升为区域负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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