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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丹妮莉丝一(3/7)

一个拇指便可盖住整个弥林。

丹妮目送着韦赛利昂盘旋而去,直至它消失在斯卡哈撒丹那片泥的上空。她转回到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替她梳换衣。丹妮换上的是一件吉斯卡里礼服,弥林女王应着之

这是件非常笨拙的衣,一块又长又松、毫无样式的布片。丹妮必须将其缠在腰上,再从腋下绕到一侧肩,而其上晃个不停的苏也得仔仔细细地分层展开。缠得太松,它会落;缠得太,又会显得凌,并且束手束脚。即便缠得不松不,也得一直用左手加以保持。穿着这礼服走路只能用小碎步,否则会绊上沉重的裙裾。这不是便于工作的衣裳,而是贵族的礼服,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征服弥林之后,丹妮曾想禁用这礼服,却被议会劝阻。“龙母必须着此服,否则将会永遭恨意,”绿衣仁者伽拉撒·伽拉瑞告诫。“若是着维斯特洛衣,或是弥尔长袍,陛下定将永为陌路之人,荒诞的异族客,野蛮的征服者。弥林女王必为古吉斯的传统女。”而“次”佣兵团长“褐面”本·普拉姆的话则更为直白:“要们的国王,最好也带上兔耳朵。”

今天她选的“兔耳朵”是由白薄亚麻布所制,缀着金苏。有姬琪的帮手,她总算在失败两次之后将礼服缠绕妥当。随后伊丽捧来她的皇冠。皇冠她家族的族徽打造为一条三飞龙,金银翼,三个龙分别以象牙、玛瑙和翡翠所制。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皇冠压得僵直酸痛。王冠不应坐享安乐,她的一位皇室先祖曾如是说。那是某位伊耿,可他究竟是几世伊耿?

曾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的七国之地,若非她尚在襁褓中的侄惨死于篡位者的走狗手下,原本应该还有伊耿六世。如果他仍然在世的话,或许我已经嫁给了他。伊耿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的年纪。丹妮的母亲刚怀上她,伊耿和他的妹妹就惨遭杀害。而此前他们的父亲便在三叉戟河丧命于篡位者之手。她哥哥韦赛里斯则死于多斯拉克,死于一的金王冠之下。如果他们得逞的话,我也会死。杀死“盾”的凶刃是冲我而来。

她没有忘记那些被“圣主”们钉死在路旁的隶儿童。一百六十三个孩,从渊凯到弥林一里一个被钉在里程上,一只手指着她前的方向。攻陷弥林之后,丹妮对同样数目的“圣主”施以了钉刑。漫长的死亡引来成群的苍蝇,而广场上的恶臭也弥久不消。然而有时她仍担心这些都还不够。狡猾而顽固的弥林人从没放弃任何一个反击她的机会。不错,他们的确释放了隶,可却又以不果腹的待遇将他们重新雇为仆。一方面,他们将老弱病残弃之街,另一方面“圣主”们聚集在他们的金字塔上,抱怨龙后让他们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女。

无论我如何厌恶他们,我也必须赢得弥林人的支持,方可统治这座城市。“我准备好了,”她对伊丽说

雷兹纳克与斯卡哈日早已在大理石阶上等候觐见。“伟大的女王,”雷兹纳克·莫·雷兹纳克大声说。“您今日的光彩另我不敢仰视。”这名小个纳沙尔人穿着一件饰有金苏的栗丝质礼服,上那象在香中泡过一般。他讲一瓦雷利亚官话,但杂合着重的吉斯卡里音。

“承蒙夸奖,”丹妮用更为纯正的音答

“女王,”剃着光的斯卡哈日·莫·坎达克低沉地说。“我们已经知那个太监的事。”吉斯卡里人都有一密的发,隶城的男多年都行把成尖角、刺状或翼形。而斯卡哈日却把剃得光,表示自己已经弃旧投新。效仿他的先是坎达克家人,随后是其他属。此举是、恐惧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他们被称作“剃之民”而斯卡哈日则是“剃大人”也是背弃“鹰女妖之”及其族人的叛逆之首。

“他的名字叫‘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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