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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提利昂(3/5)

密通,但这条通不与任何别的通相连。也就是说,我能把您的雪伊从洛丽丝小边偷来一会儿,但无论如何也没办法既把她带到您的卧室,中途又不让人发现。”

“那就带到别。”

“带到哪里呢?到都不安全。”

“安全之地是有的,”提利昂咧嘴而笑“就这儿。我想,该让你那床派用场了。”

太监张大嘴接着咯咯笑声来。“洛丽丝怀了孩,近来容易疲劳,我猜月亮升起之时她多半就睡着了。”

提利昂下椅。“那么,就定在月亮升起之时。你给我准备一些酒,以及两个净杯。”

瓦里斯鞠了一躬“如您所愿。”

这天余下的时光好比虫糖里爬行一样缓慢。提利昂登上城堡图书馆,试图拿贝德加所著《罗伊拿战争史》来分心,却发现自己本看不大象的事迹,心中所想全是雪伊的笑容。到得下午,他放下书本,命人准备洗澡。他拼命洗,直到温变凉,才让波德替他刮胡。胡须是一团麻,黄、白和黑七八糟地纠缠,非常难看,好在于能隐藏面容。

当提利昂洗得白白净净,并尽可能地理好胡后,又翻遍衣柜,选一条绯红绸缎,正是兰尼斯特家族的颜,以及他最好的上衣,厚实的黑天鹅绒镶狮纽扣。若非父亲趁他躺在床上濒临死亡时偷走了金手项链,他还会上它。待穿完毕,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七层地狱啊,白痴侏儒,脑和鼻一样都丢了吗?你这打扮,任何人看了都会奇怪,有这么穿着礼服见太监的理?于是提利昂只好一边诅咒,一边脱衣换装,这次选的比较朴素:黑羊,白旧外衣,外加一件褪的棕革背心。这没关系,他一边等待月亮升起,一边告诉自己,这没关系。不穿什么,你终究是个侏儒,永远也不能成为大骑士,永远都不可能有长、腹肌和宽阔雄伟的肩膀。

月亮终于现在城上方,他忙告诉波德瑞克?派恩,自己要去拜访瓦里斯。“会待很久吗,大人?”男孩问。

“噢,希望如此。”

红堡里如此拥挤,提利昂的行不可能掩人耳目。隆?史文爵士在大门站岗,守吊桥的则是洛拉斯?提利尔爵士。他停下来跟他俩分别寒暄了几句。百骑士从前总穿得五彩缤纷,现今看他一白衣倒有些奇怪。“你多大了,洛拉斯爵士?”提利昂问他。

“十七岁,大人。”

才十七岁啊,长得又如此俊俏,他已经成为传奇人,七大王国里一半的女孩想上他的床,所有的男孩都想成为他。“请原谅我的冒昧,爵士先生——你为什么十七岁就选择加御林铁卫呢?”

“龙骑士伊蒙王就是十七岁那年立誓加的,”洛拉斯爵士说“而您哥哥詹姆参加时就更年轻了。”

“我知他们的理由。你呢?你是为什么?为了跟咱们的模范骑士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并肩作战吗?”他冲男孩嘲地一笑。“为守护国王,你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放弃了土地和衔,放弃了结婚生的希望…”

“提利尔家族会通过我的哥哥们延续,”洛拉斯爵士说“第三没必要繁衍后嗣。”

“的确没必要,但多数人会乐意享受其中的愉悦。比方说,情,爵士先生?”

“太落山以后,蜡烛无法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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