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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3/3)

,所以她总是在车站上等很久,有时候路灯都亮了天都黑了,真绝望。

吴晓芸被她的妈妈领着来学校办过一次转校手续。她没有学校,穿着一的平绒运动衫握着铁栏杆站在学校门,还像过去那样习惯地踮着脚尖。她长大以后想要当模特或者明星,却总是嫌弃自己不够。据说多踮脚尖会长,她便每天都这样。三三他们班级的女生正好在场上跑步,大家都看见了她,但是她故意把别过去好像不认识她们似的。但是三三却到她正偷偷看着自己,一个失望又不甘心的好像一块橡膏一样粘在她的上,仿佛在尖声问:为什么是你,为什么你还可以跟他呆在一起,为什么他会选你?所以三三不敢看她。她每每跑过校门时就死死盯住自己的脚尖,面红耳赤连都不敢抬。她不想那个幸灾乐祸的人,尽她心里也默默地兴过:吴晓芸走了,再也不会看到她了,就好像再也不用看到数学老师,再也不用为那张破试卷负责一样兴。可其实那天她多少到有,大概是因为天气渐渐回,脖里面汗津津的,扑面而来的风让人觉得悸动却又分外艰难。三三知是哪里不对了,因为那天她突然觉得吴晓芸变成了一个大人,虽然她还是小孩,腮帮因为嚼着一块泡泡糖而鼓起来。三三说不是哪里变了,就好像她里面的那个吴晓芸其实已经死掉了,现在她就好像一个着小孩的大人,站在校门,那些曾经令三三到嫉妒万分的分都已经死掉了。

三那年三三在静安寺的路上见到过吴晓芸一次,那时她已经如自己所愿跟所有过去的事情脱开了系。那时她已经在迷雾中跌跌撞撞成长了好多年,所以她才会害怕看到吴晓芸不是么?好像一切的谜底都会在那个时候揭开,但是她分明还没有好准备,她抱胳膊里的书包迅速地穿过狭窄的路好躲开迎面走过来的吴晓芸。就是她,虽然她了一个翘起来的刘海,而且正在默默地发胖,但是她还是一副肆无忌惮的模样。她就是那在电教室上几百人的大课时会在铃响后十分钟从前门走教室,还在众目睽睽之下旁若无人地反复挑选一个自己喜的座位的女生,毫不在乎到底别人怎么看她。换成三三的话本很难持住从第一排走到最后一排接受那么多人的注目礼,半途就会脚发希望能够挖个地逃走。现在吴晓芸还是这样,她旁若无人地变胖,在路上挽着女伴的胳膊,好像半个的重量都悬挂在那条胳膊上,尖声说话顾盼神飞,三三几乎可以看到那个女伴嫌恶的白。她看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童年时被透支净的女孩,双睛大概还能够让人猜测到小的时候她是那的挂历女孩,但是现在青痘在刘海底下都隐藏不住了。而其实她本就不可能把三三认来,她一定早就忘记了那个满怀着悲伤、嫉妒和仇恨来的破袜娃娃,也忘记了林越远。至于三三,那更是微不足的。像她这样的女生每一段的生活总是有太多的琐事需要烦恼,比如说治痘痘的药或者是太冲动的小男朋友。

何必耿耿于怀呢,三三,他们都正在学着忘记。

刚刚中学的时候,吴晓芸曾经给三三写过一封信,信是寄到学校的。三三不知为什么她要写信给她,而且那信里的语气就好像三三是她童年时代最要好的女朋友一般亲昵,信里面甚至还夹着一只从地摊上买来的一块五钱的铃铛戒指。这戒指曾经在中学女生里面风靡过一阵,因为这只戒指所以就连加厚的航空信封都被磨破了一只角。信里面的圆珠笔字迹潦草,完全不是她过去工工整整用最细的铅笔描来的字。三三不记得信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大概是写了一些他们学校的事情,氓打架,男生追女生。她提到衬衫总是少系两粒扣敞着的男生,走路的样很垮。那时候烂学校的男生都喜穿打着很多褶的萝卜,白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上。那个初三年级的男生大概正在追求她,她写得很详细,在信的末尾还用又大又潦草的字写了一句:这真是太浪漫了!大的叹号看得三三心惊胆战,赶把信折得很小连同那只戒指课桌里面。M.guge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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