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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另一
对谁来说都是的困境:生而固有的谜团!
好像还是得再说说“政治正确”所谓
信仰和文化的平等,是指什么?是指:法律承认一切信仰的权利,一视同仁地保护各门各宗的不受侵犯,而并非是说它们在信仰的境界上统统一般
。或者这样说吧:诸信仰是不是一般
,法律
不着,法律只
谁犯不犯法。或者再这样说:不
谁信什么,一样都是合法的;不
谁不让谁信什么,一样都是犯法的;犯法的,法律取消它,而这样的取消是不犯法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是:这
对多元信仰的平等保护,恰恰说明了信仰与信仰(以及文化与文化、宗宗与派派)并不都是一样的。正因其不一样,不尽一样,甚或很不一样,大家才明智地商定了一份规则,而后共同遵守——即我不赞成你的信,但我维护你信的自由权。文化人的争吵,常在这儿
了层面,甲
调着的“平等”是指法权,乙
调着的“不一样”是说信念。
讨论问题,最要
的是别错了层面。一层一层分清楚说,所以叫分析。否则难免是你说你的,我说我的,结果会闹得很情绪化。
事实上,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用着理
,虽然理
不等于信仰。我常想对“理
”作个界定,又苦于学问不够。我不知英文中这个词有几
意思。我以为,中文的“理
”至少有三
意思:一是说善于思考;二是说乐守成规;三是说善于压抑情
。我所取用的,都是第一
。
“‘没有唯一的真理’才是唯一的真理”这话容易引起混
,让人不知所从。原因是,这话中的两个“真理”并不在同一层面。比如说吧“人有生存权”是一层面“人有选择不同生存方式的权利”是在另一层面。当我们讨论何为真理、何为谬误之时,必当事先限定层面,即在同一层面的二元对立中作
判断。比如“人有生存权”与“人无生存权”相对应“人有选择不同生活方式的权利”与“人无选择不同生存方式的权利”相对应。真理所以不是唯一的,是因为并不只有唯一的问题,而同一层面的问题,至少不能
现两
完全背反的真理。
错着层面的讨论,结果会是什么呢?结果是对=错,或谁说什么是真理什么就是真理(反正是“
非鱼”)。然后呢?然后大家若都是君
,便自说自话,老死难相往来。要么就都小家
气,耿耿于怀,积攒起相互的憎恨。再就都是
人,科学又发达,那就
原
弹
来看看谁是真理吧!其实先人明白,早看
这结果不大
妙,故在诸多纷争面前商讨
一
规则,令大家和平共
。
这就又说到了法律。法律的
据是什么呢?凭什么它是如此(比如维护自由),而非如彼(比如像“文革”时那样千人一脑)?料其背后必有着某
信仰的支持,先不说它是什么,但它必得是唯一的。否则岂不还得
个法律的法律来?
但这支持着法律的信仰或唯一真理,是不是最
真理呢?就法律——使游戏得以开展,生活得以
行,生命有其保障,社会繁荣安定——而言,它当然是最
。但比如说,就
德而言,法律却是底线。就是说,
德完全可以比法律所
制的境界更
,但无论它有多么
,在现实生活中也得遵守法律这一条底线,不可以己之
,
人之低。
但“不可以己之
,
人之低”这话,又有以下几
暗示或引申。一、
德的
低之别,是确在的事实。二、
德底线(法律)是要全民遵守的;而
德
端却不可能是全民公认的,故不可
制推行。三、但法律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其
步或完善又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
德
端(而非底线)所引领下的
德
平之普遍升华。四、因而,
德(信仰、宗教、理想等等)之
低的探讨是有意义的。
自由主义的一大难题,是给不给反自由者以自由?
英主义的一大难题,是谁来确定
英?我想这很可能是个永恒的疑难,未必能够一劳永逸。或许,正是对诸如此类疑难的永恒求问,才是此类疑难的价值所在,才是使信仰、
德和法律可以不断升华和完善的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