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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失败与失信,并没有给国民党大官人任何反省与教训,他们照样还是老
,兴致来了,就雷厉风行到北投禁娼,可是兴致一过,北投还是北投,大官人还是大官人,私娼的
灯还是若隐若现,公娟的绿灯还是半明半暗,警局的红灯还是
开
闭,《台湾省
理
女办法》还是一张废纸!
在国民党大官人的禁娼梦里,最一厢情愿的一场,是
理"妇职所"的"德政"。
"妇职所"成立的目的,是收容十二到十八岁(后来延伸到二十岁)的
,施以三个月(后来延伸到六个月)的职业训练,希望她们
所以后,能在社会上从良。"妇职所"
收的标准本是"自愿接受辅导习艺"的,但自成立以来,所谓"自愿",竞是警察局押送来的,当然问题也就由此而生。
十多来年,"妇职所"多次发生少女越所案,一九七九年八月那一次台风夜,十名少女锯断铁栏杆而逃,她们动作之明快英勇,实开这次土城看守所十名壮汉锯断铁栏杆而逃的先河。
她们为什么要逃?为什么逃了以后要重
旧业?为什么没逃成的
所以后也要重
旧业?这些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绝不是国民党大官人想得那么简单,以为抓来一训练,就"救济"成功了。存有这
一厢情愿想法的人,他们的脑
,正是订定《台湾省
理
女办法》诸公的翻版。如今,这一翻版翻到今年的四月,台北市社会局决定停办"妇职所"了,一场十多年的怪梦,终于不了了之了。
但是,"妇职所"的怪梦不止在台北市社会局,这
怪梦全岛都有,国民党大官人的怪梦,只是初醒,并没全醒。
刘峰松的悲天悯人
看了刘峰松的《
哲学家》,实在可以全醒了。峰松在这篇文章里,
而生动的探讨
的心理与
境,使我们读了,为之泪下动容。峰松说:
好多无照
女,都被
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
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
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
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
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峰松在法院
观护人多年,但他却悲天悯人的,最后写下这样的话: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
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情债情,悲悯她的家
,也悲悯她所
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
到惋惜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骑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
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
无力
和倦怠
,要拯救倩倩这样的
——她的躯
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
合,而
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
如果笔者
得
,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
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
绿灯
,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
的小手给鱼刺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
虎
,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
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
,个个笑
常开,皆大
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