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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chu卖外蒙古(2/6)

苏联政府对中华民国政府上项照会

二、苏俄政府以东三省为中国之一分,对中国在东三省之充分主权,重申尊重,并对其领土与行政之完整,重申承认。

长顺向

三、关于新疆最近事变,苏俄政府重申无涉中国内政之意。

四、旅顺由两国共同使用为海军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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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蒙独立问题,须待我国国内真正统一、领土主权真正无缺、行政真正完整,始能考虑。

一、苏俄政府同意予中国以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资之援助,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

二、东北长铁路的共同经营。

此照

这个训令已基本上答应外蒙独立,只是争取一卖的换条件而已。而蒋介石的卖较雅尔塔的卖实际上更多,因雅尔塔协定所谓维持现状,照罗斯福的解释,中国仍有宗主权,现在连宗主权都给卖了,显然是杠上开式的卖法。

接准阁下照会内开: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

四、在日本投降以后,苏俄军队当于三星期内开始撤退,最多三个月足为完全撤退之时期。

长阁下:

卖国易既成,外蒙独立剩下的问题,就是官样文章了。官样文章可分两类,一类是蒋介石政府对苏联的,一类是蒋介石政府对中国人民(包括外蒙古人民)的。

三、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于长铁路直运苏俄及由苏俄直运的货,免除关税。

官样文章去后,苏联有所谓《苏联外人民委员莫洛托夫长复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长照会》,全文如下:

三、中国政府愿自动提外蒙独立议案经外蒙公民投票许其独立,但此宜俟抗日胜利后,始能办理。

苏联外人民委员莫洛托夫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公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

希图换取苏联四大承诺:

斯大林答称可先立密约“俟日本投降后再行公表”宋则以“事逾训令范围”要请示蒋介石作为缓兵之计。但宋久候训令不至,乃请蒋经国与斯大林会外洽谈,终于探明斯氏真意。宋于一九四五年七月七日会谈时辩称,原来协定仅维持外蒙现状,并无独立之说,但斯大林说外蒙已是“人民共和国”现状即独立。宋以度自治对,斯亦不允,并谓外蒙独立若不解决,中苏盟约无从讨论。显然的,斯大林态度,明告宋文,你不卖国,一切就免谈。(参阅梁敬钅享前引文)

长阁下:

文是聪明人,也是皇亲国戚,可以为了到旧金山签光荣的联合国宪章而兼外长,又可以为了不签卖国条约而辞外长。但是,这有什么用?皇亲国戚不,自有家臣家,来的就是王世杰。王世杰一上台,就签下所谓《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以卖下列四大中国利权:

上开之声明,于民国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批准后,发生拘束力。

二、苏俄如能保证东三省领土主权之完整,不支持中共之割据,不鼓励新疆之叛,则可考虑。

一、承认外蒙古独立自治。

蒋介石在斯大林的蛮横下示弱了,他召集级幕僚商议后,发如下训令: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长表示崇之敬意。

王世杰

在蒋介石政府对苏联方面,首先有所谓《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长致苏联外人民委员莫洛托夫长照会》,全文如下:

“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四、大连应为自由港,旅顺应中苏共用军港,铁路线应由中苏共营,但理权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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