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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伪组织,日本人民所享受之治外法权,则予取消。同月十四日,意大利政府亦发表同样之声明。
但是,汉
的快
加鞭还不止此。他们不但跟日本、意大利废除了不平等条约,并且跟法国也废除了。维希政府于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宣布放弃治外法权、
还租界,并将宣言同时通知重庆与南京,且于五月中旬与南京汪政权签订协定,将平、津、沪、汉
、广州等地租界移
给汪
卫。蒋介石抗议无效,法国维希政府更于一九四三年七月二十二日与汪政权签订“法还沪租界协定”
上海法租界。蒋介石一怒之下,于八月一日与维希政府断
,并于八月二十七日承认
乐的
亡政府。但
乐并不承认蒋介石单方面宣布取消法国在华不平等权利,不过同意以订立新约的方式废除之。于是直到一九四五年八月底,蒋介石还要与法国商谈这个问题,更拖到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中法新约才正式签字。可见汉
的
国戏,演得比蒋介石又早又快。在中法关系上,蒋介石同法国签平等新约,远落汉
三年之后,国民党的“光荣纪录”、“完全废除”真相竟原来如此?选
蒋介石废除不平等条约不但落在汉
后面,并且落在“军阀”后面。前面说到日本、意大利、法国的废除不平等条约是汉
完成的,比蒋介石要早得多。
以德国、奥国为例。“军阀”在一九一七年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国民党在南方极力反对,但是参战可以把中国国际地位提
,最后证明了“军阀”比国民党判断正确,与德国、奥国的不平等条约,就因此作废了。不但废除不平等条约是由“军阀”开始的,即使订立平等新约,也是由“军阀”开始的,那就是“中德平等新约”于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日订立。德国声明放弃在华一切特权。可见自一八四二年来,第一次缔结平等新约的是北洋军阀,而非蒋介石的国民党,要比国民党的中
、中英平等新约早十一年?选
再以苏联为例。苏联早在一九一八年七月四日,由外
长齐采林(V.Chicherin)对苏维埃第五次会议提
报告,说将对中国撤废沙皇政府对东北的各
压迫,和它在中国和蒙古的治外法权,放弃沙皇政府以各
实对中国人民所加的负担,撤回沙皇政府对于驻在国的领事馆所设的武装
队,并将中国各
赔款中的俄国赔款
还中国。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加拉罕(Le〇Karakhan)签署的宣言,就是
据齐采林这个报告。其中说:“苏维埃政府不要求任何补偿,而
还中东铁路,以及一切采矿权、伐木、开采金矿,及其他为沙皇政府、俄国军人、商人和资本家从中国取得的权利。”接着就是中苏两国的谈判,而主其事者,就是顾维钧。董霖在《顾维钧与中国战时外
》(《传记文学》第三十一卷第二期)写
:
关于废除不平等条约,顾氏屡将中国之愿望诉诸一九一九年之
黎和会及一九二一至一九二二年之华府会议。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德、奥两国因战败而丧失在华特权。惟最早由外
途径而废除不平等条约实由顾氏主持。彼以中国外长资格与苏联特使加拉罕于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签订中苏协定,附有宣言、换文,同意解决两国有关问题之普遍原则。该协定包括事项甚多,其最重要者为取消中国与帝俄签订之各项条约合同等:“依一九一九及一九二〇年苏联政府所发宣言之
神,以平等、互惠及公
为基础”另订新约;苏联政府承诺废除所有帝俄与第三国家签订有碍中国权益之条约等,并相互保证不与他国签约有损中苏两国任何一方之权益。日后中苏关系虽多变化,但“顾加协定”确开中外平等订约之新纪元。
再以比利时为例。董霖写
:
顾氏在外
上另一果敢举动乃为宣告一八六五年十一月二日之中比条约失效。比国曾凭此约,援引最惠国条款,得于中国拥有片面权益,但约期将于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日届满。中国政府因而通知比国议订新约以代旧者,但对方则以该约第四十六条为
据,认为只有比国有权要求修改。当顾氏于一九二六年十月重主外
时,亲自
理此事,建议比方在议订新约期间,商订一临时协定,不意未被采纳。中国政府嗣因此案久悬不决,毅然于一九二六年十一月六日颁发明令,宣布一八六五年之中比条约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