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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相同的待遇,开会期间还有额外津贴,真是没
理。”我看了这一报
,觉得有些话,我似乎有义务替胡赓年——长期
痪在床的胡赓年——说
来。因此写了一篇《哀胡赓年先生》发表。在文后指
:
胡赓年先生
背“老贼”之名,却是真正的“无薪制”亲人
了他的薪
几十年,最后还奚落他“占了四十多年的位
白拿钱,早该走路了”!人间
理,岂可如此颠倒?胡赓年先生八二衰翁,
心俱灰,他不会为亲人对他的伤害而置辩,但是我却忍不住要为这
亲人的无情有以抗议:吃了人家几十年还说风凉话,这
秀,
得太伪善了吧?
伪善的人当然无法反驳我,但是,胡茵梦虽然巧为更正她讲的这些话,但在后来她以国民党
份为民
党助选时,却在台上谄媚群众,照说不误。我认为她太不对了。胡茵梦为国民党曾表演“大义灭夫”;又为民
党表演“大义灭父”但在为妻为女过程中,却是又
人家的又拿人家的,这
丑恶,未免跟她的
丽太不相称了。
我和胡茵梦结婚之日,私下告诉
信疆,我说这场婚姻不会超过一年。信疆奇怪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我说大概我和胡茵梦都好胜,总要把没
完的事
完吧?胡茵梦没我聪明,她以为婚姻可久,乃问
于妖僧林云。林云说你们的婚姻可维持五年。五年后,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
年轻女人,那时候你们的婚姻就
问题了。唯一化解之法是现在你们就要在卧床四角各放铜钱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长久。胡茵梦听了这妖僧的妖主意,回来要我如法炮制,我拒绝了,我说我是信科学的人,一概不信怪力
神,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知、迷信,听这
妖僧的话!我的拒绝使胡茵梦面
失望,她没有
持放铜钱,但她认为我不
她,所以不肯放铜钱。她为文化
平所限,无法提升到从博大
明的着
来欣赏李敖这
男
汉的
定、这
不肯牺牲原则的
定,是很可惜的。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
狱后复
后写文章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因不了解分开了。有趣的是,妖僧林云说这场婚姻会有五年,我却三个月就给它
了,我比林云灵得多呢!
结婚后三个月零二十二天(8月28日),我就招待记者,宣布与胡茵梦离婚了。离婚之前,胡茵梦已回娘家一住多日,我8月28日看报,看到她竟参加国民党幕后策动的斗臭李敖集会,并
伪证,不知自己是什么
份,我
于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
理、也无此
人或
人太太的离谱行为,我放下报纸,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告诉他们我决定招待记者,宣布离婚。当天下午我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并散发书面声明一纸:
一、罗
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刺的时候,他武功过人,
剑抵抗。但他发现在攻击他的人群里,有他心
人布鲁塔斯的时候,他对布鲁塔斯说:“怎么还有你,布鲁塔斯?”于是他宁愿被杀,不再抵抗。
二、胡茵梦是我心
的人,对她,我不抵抗。
三、我现在宣布我同胡茵梦离婚。对这一婚姻的失败,错全在我,胡茵梦没错。
四、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先生送请胡茵梦签字。
五、由于我的离去,我祝福胡茵梦永远
丽,不再哀愁。
李敖198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