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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3/7)

地主及其家到法喇,都得情招待。一次陆庆绪夫妇到法喇姜家,要姜家杀羊招待。姜家当晚便不敢把羊赶回家,由姜家一个十岁一个八岁的两个小孩围在山沟里过夜。天刚黑,两狼前来。一狼被打跑,一狼叼走一羊。姜家两儿哭着舍命追赶。狼弃羊而跑,羊已死。姜家忙将死羊剐来煮与陆夫妇吃。陆夫妇不知,夸奖说羊味不错。

陆庆绪的大家龙田前到法喇收租,不带十人就带八人。每到一家,必须杀羊款待,从早吃到晚。同时将生意的小商贩带上,提了鸦片烟和糖果等。到佃家,就说要鸦片烟和吃糖果。佃说家里没有,龙便指商贩:“他那里不是有吗?”就拿鸦片和糖果吃,叫佃付钱。收不到租,龙就命打手对佃行毒打。法喇佃对龙又恨又怕,只要听到龙的铃声,纷纷逃往山中躲避。时谓“听见龙家铃响,吓得万人泪淌”吴元龙欠陆家十斤菜籽,龙田前不顾吴家苦求,将耕赶走,叫带十块钱去取。吴家弟兄贷了利贷赶到荞麦山,龙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吴家给的钱,一块在自己穿的草鞋里。吴元龙只得陪着小心,对龙说:“大家,有一块钱掉在你的草鞋下面了!”龙才懒洋洋地把钱从草鞋下取来。

佃农的生活极其悲惨。清朝末年,法喇人都住岩。到民国二十年至三十年间,全村六十来村民中,仅有一半住上土墙茅草房,土墙仅二到三米。另一半人或住茅棚或住岩。原来使用四节犁,极为笨重。要两才能拖动。民国三十年左右,姜家一人到外地学会了打三节犁,只需一即可拖动。村里原也无人倒铧。民国初,从外地逃难来一对柳氏夫妇,会倒铧,即在法喇以倒铧为生。民国末年夫妇同日去世,法喇人为谢这夫妇之功,为这夫妇举行了隆重的葬礼。直到清末,法喇人的炊都是沙锅。到民国二十年左右,才用上了铜盆、铜罐,民国三十年左右,才有人用上了铜壶、铁吊锅。铁吊锅极厚,底尖,使用不便。都是用土碗。只有安家有个假瓷碗。全村仅谢家有个洋酒瓶,每有陆庆绪之类的贵客来,村里的乡长都要到谢家去借这洋酒瓶来装酒。夜里照明,百分之八十的人家用竹片,只有百分之二十的人家偶尔用桐油。全村只有安家有一行李,还是安正华娶庆勋镇镇长李乙炳的女儿时,李家陪嫁的。乡长姜洪元把羊弹平,上布,算是有了一床被。全村一半的人盖羊毡,其余的一无所有,晚上就睡在麦草、麦糠里。很多人到十四五岁都一丝不挂。很少的人穿羊衣、羊。到山上砍柴,为防树枝挂坏衣服,要把、衣袖卷起来,更多的是把衣服脱了挂在林外,林砍柴,林才穿上。

法喇人一直穿一叫偏耳的草鞋,无论怎么珍惜,这草鞋一双只能穿一天。法喇人走在路上,都在打草鞋。到民国三十年左右法喇人就到米粮坝买来竹壳,平整,用针线起来就是鞋。但穿得上这鞋的人很少。多数的人无论夏秋冬,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均赤脚而行。脚底上的老茧,如铁。脚背上则是纵横错的脚裂直张着,冬天冒血珠,就用麻线

当时盐半块钱一斤,百分之八十的人家吃不起。“坨坨盐”有毒,吃多了会得病。

全村很多群众生活无着,一年的收获了租佃,只够生活几个月。男人们只有成年在外混,帮人生意。从米粮坝背红糖到乌蒙,又从乌蒙背盐回米粮坝。以获取菲薄的脚钱养家糊。无法时就卖儿救穷。当时儿童都有市价,一个男孩能卖到五六十斤粮,一个女孩则只能卖三十来斤。荒年到了,就把猪赶在前面,猪吃什么人就吃什么。黄姜、红紫树、野棉、涩疙瘩、三角枫叶、车前草、杨柳等都是。很多人被毒菌、毒、毒草毒死。很多人吃了涩疙瘩、黄姜、荞壳等得结症,用木通。有一姓姜的小孩上山放羊,见路边有一堆洋芋,就捡来吃了,回家对其母说:“妈,我今天得吃了个小饱!不知什么人心太好了!吃了洋芋后,洋芋就一堆的堆在石上,足有一大把。我吃得太舒服了!”另一家姓罗的两个小孩,以前烧过猪小吃,饿极了,就烧条吃,但怎么嚼也嚼不动。弟弟就问哥哥:“怎么没有以前的好吃?”其哥说:“以前吃的是猪小,现在吃的是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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