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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力所以执着mdash;(4/7)

思考与表达方式,久而久之甚至也是一生活方式,一神状态。一个真正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酒让人看到真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在平常的写作中,不实际上得如何,在心底里我是偏向胡适的。所以,如果有人说“培云,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这样的时候,也许他是在开玩笑,也许是在赞扬我,但是说实话我会因此非常不安,如芒刺在背。我会想到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想到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想到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由此反思自己活得是不是不够宽厚,写作是不是过于凌厉。

我承认,我更喜胡适的那份安宁豁朗、乐观宽容以及“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草”的烂漫与纯朴。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人生都是要保持一些风度的。在苦难与光之间,我更愿意看到光的一面、积极的一面,看到万生长,而不是百凋零,独自叹息。我希望自己目光明亮,明辨是非,但也知每个人,由着一个渐次开放的环境,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我不憎恨,我的心中没有敌人。

以独立之志,合群之事,以思想与良心去担当。遥想胡适先生当年,不仅挨了鲁迅的骂,挨学生(泽东)的批。1928年,由于写《人权与约法》,还坐过国民党的几天牢。据说,若不是《纽约时报》参与营救,还险些被判了死刑。胡适的一生会因为同情而让步,却从未屈服过。他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

大概是2003年前后,我在法国的电视台上无意间看到一则歌舞剧的片。雄浑的音乐、宏大的场面让我激动不已。歌舞剧的名字是《斯达克思》,我印象最、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其中一句歌词“Jereviendrai,jeseraidesmillions”为此,我还特别将它译成了很上的八个字——“我将归来,万千军”这样的雄心壮志,是很适合一个远赴他国求学的游的。即使是一个隶,也会觉得自己未来可期。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学业较忙,未能亲临演现场。而在我离开黎时,想买张碟已是难上加难。其后几年间,每次返回黎时,不忘在音像店里翻箱倒柜,但都一无所获。谢天谢地,在2010年的秋天,我突发奇想,竟然在国内的网站上买到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到国外定居,我注定要回到中国,我犁铧一般的笔尖注定是要落在这片土地上。区别在于,虽然我希望自己带领万千军归来,但是我的理解和舞台剧里的斯达克思不同。其一,我所期望的万千军,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其二,我所期望带领的,不是纵横沙场的万千军,而是我孤一人。我不会像芮成钢那样急于“代表中国,代表亚洲,代表世界”的“三表人材”我只想“一表人材”只代表我自己,靠着自己的经验与理发言,不迫任何人。

而且,我分明看到,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那些能够带领万千军的人,未必能带领好自己。关于这一,看看当年袁世凯的凄凉晚景就知了。另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是,打得了江山,却丢掉了自己。一个以思考为业的人,当以独立思考为安立命的本,没有比带领好自己更重要的了。

有趣的是,常常有读者误以为我是一个白须飘飘的老者。待知我还这么年轻,生命长远,有人甚至会在网上向我大喊“嘿,年轻人,把多年来我对一位老人的尊重还给我。”我不能详尽人们误以为我是老人的原因,我想恐怕这至少和我说理的态度和叙事的风格有关吧。我内心安宁,每天活在思维的世界里,写作于我更像是一修行。即使是与人辩论的时候,我也不会以征服他人为真实的乐趣,而是希望通过在对方上学得更多东西,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生命。如果你只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去写作,不仅真理会离你越来越远,连自己也会离你越来越远。是我思故我在,而不是我征服故我在。我不必通过说服别人或者让别人臣服于我的观证明我自己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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