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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3/3)

他知我喜我们文学的犷风格,也许正因为如此,他就更加放肆地行攻击;要是遇上旁人,虽然尽量留情,但真实思想还是显而易见的。亲经历使我们会到:再没有比漠不关心或虚情假意地谈论一个人的技艺更为难的事了。作家可以不假思索,对绘画滔滔不绝地讲一通恭维话,画家对书也可以这么作;但是要一个人对自己实践的艺术撒谎,那真是苦不堪言。詹姆斯对文学一丝不苟的良心,对文学的和崇敬,尽可以使他留情,却决不能使他行骗。

我想,正是詹姆斯首先使我明白天才是一不可分割的元素,但又是一不均的元素,因此把人的特分成天才非天才的通行作法在估价人的复杂方面极不妥当。我记得,有一次,我带给他一个从文学评论中挑选来的词语:“某先生几乎有一丝天才”詹姆斯总衷于搜集奇词妙语,看到这个说法,他真是喜望外,于是恳切要求每个人说明一下“几乎有一丝天才”的确切程度,这件事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给了他极大乐趣,我之所以提及此事,是因为似乎很少有人知詹姆斯上的这永远冒泡的戏谑之泉,这是他的密友们到欣莫如的。

当谈话涉及到一篇优的散文或一首彩的诗时,我们喜从书架上取下书来,请我们中伺的某个人大声朗读。这一群人中,有些人朗读得十分,长期以来,我对他们的天赋到十分兴;可是我从来没听过詹姆斯大声朗读——也从不知他也喜这么——直到一天夜里,有人提到艾米丽-朗特①的诗,我说我从来没有读过《忆》。于是他立即从我手里接过那本诗集,睛里充满了泪,某渺远的情加了他那丰富、婉转的声音,

①艾米丽-朗特(EmilyBronte,1818-1848),英国女小说家,也是杰的诗人。

他开始朗读;

冷冰冰地躺在地下

厚厚的积雪堆在上面,

冷冰冰地躺在凄凉的坟墓里,

远远离开了人间,

断绝一切的时间之波终于把你我分离,

我唯一的人啊,

我岂能忘了你?

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像他这样朗读诗,此后也没有。他在唱,而且不怕唱。但许多善于朗诵诗的人是怕唱的,这些人虽然本能上到英语诗歌语言的天赋要求把诗当诗来讲,然而,他们又怕屈从于本能,因为目前的时尚就是把超的诗歌念成顺溜,好像诗歌就是的散文似的。相反。詹姆斯非但不回避对节奏的调,反而给它以充分的表现。他一开始朗读,吃现象就仿佛被法医好了,他的耳朵,由于对繁复的散文的萦回极端,因此从来不允许他在最复杂的韵律学上支吾,而是把他卷在音响的狼上向前,直到他声音的全重量落到最后一个节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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