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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5/5)



他翻开莎兰德十八岁时的神病学评鉴报告又读了一遍,这已是第五或第六遍。他的理解当中一定遗漏了些什么。他有她小学的笔记节录,有一份表明莎兰德的母亲无法照顾她的宣誓书,还有她十几岁时住过的几个寄养家的报告。她十二岁时发生了某件事,得她发疯。

她的传记中还有其他缺漏。

令他大意外的是莎兰德有一个双胞胎妹,在他先前取得的资料中从未提及。天哪,竟然还有一个。不过他怎么也找不到关于另一个妹的下落。

父亲不详,至于母亲为何无法照顾她,也未多作解释。毕尔曼猜想她大概是病了,使得接下来的整个过程就这么开始,包括在儿童神病院度过的那段时期。不过现在可以肯定莎兰德十二三岁时,发生了某件事。天大恶行。是某创伤。但“天大恶行”有可能是什么?潘格兰的笔记里无迹可循。

最后他终于发现神病学评鉴报告中提到的一份附件不见了——是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二日的一份警方报告。从他在社会福利档案室拷贝的副本可以看,有人手写在边缘空白。当他要求调阅报告,却被告知文件盖有“奉殿下令列为绝密”的章,但他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门提申请。

毕尔曼陷了困境。事实上,有关一个十二岁小女孩的警方报告被列为机密并不令人意外,或许有各保护隐私权的原因。但他是莎兰德的监护人,有权调阅任何与她相关的文件。取得这样的报告,为何还得向政府门提申请?

但他还是递了申请书。两个月后接获通知,申请遭到驳回。一份将近十四年前、有关一个如此年轻的女孩的警方报告,究竟有什么不得了的内容,竟被列为绝密?它又可能对瑞典政府造成什么威胁?他再度翻看潘格兰的笔记,试图从中理“天大恶行”可能象征的义,但找不到线索。一定是潘格兰与受监护人上讨论过,却始终没有写下来。提到“天大恶行”的地方,是在第二本笔记的末尾,或许潘格兰本来不及在中风前,对这一连串显然十分重要的事件作自己的结论。

潘格兰从莎兰德十三岁生日那天起担任她的受托人,又从她满十八岁起变成她的监护人,因此“天大恶行”发生不久,莎兰德被送往儿童神病院后,他便涉人了。一切来龙去脉他可能都很清楚。毕尔曼又重新翻阅监护局的档案,这回要找的是由社会福利为潘格兰拟定的详细任务内容。乍看之下,颇令人失望:只有两页的背景资料。莎兰德的母亲无法养育女儿,两个孩被迫分开,卡米拉·莎兰德通过社会福利被安置在一个寄养家,莉丝·莎兰德则被关人圣史芬儿童神病院。没有提到替代方案。

为什么?只有一段神秘的陈述说明:“有鉴于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二日的事件,社会福利决定…”接着又再次提到那份列为绝密的警方报告,不过这里有负责写报告的警员姓名。

毕尔曼震惊地看着这个名字。那是他熟悉的名字。他确实非常熟悉,而这个发现也让整件事有了全新的转变。他还是了两个月才取得报告,而且用的方法相当特别。报告共有四十七页A4大小的纸张,另有十二页左右的附注,是六年期间陆续补充的。最后是照片和名字。老天哪…不可能。

还有另一个人也有理由和他一样痛恨莎兰德。

他有一个盟友了,但却是他最想不到、最不可能的一个人。一个黑影落在赫敦咖啡馆的桌上,惊醒了正在发呆的毕尔曼。他抬起,看见一个金发…人,只能这么形容。他畏缩几秒钟后,才恢复镇定。

那人俯视着他,不止两米一,材也奇的壮硕。毋庸置疑,是个健先生,上看不到一丁,给人非常惊人的印象。两侧的金发理平了,只剩一撮短短的发;有一张鹅形的脸,柔和得怪异,几乎像个孩;不过那双冰蓝珠却一也不温和。他穿着半长的黑夹克、蓝衬衫、黑,打了黑领带。毕尔曼最后才注意到他的手。如果他的其他位是特大号,这双手就是超大号。“毕尔曼律师吗?”

他略带欧洲音,不过声音很尖,毕尔曼几乎忍俊不禁,好不容易才保持适当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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