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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拷问(2/7)

魏雨缪直听得心惊!他此时此刻真希望蓝海古玩行的人们动作慢些,思想观念转变得慢些,直到把田黄石事件淡化、忘记以后再转变观念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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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重大误解’的一方都很少拿起法律的武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除了在拍卖会上买到所谓‘赝品’的收藏者偶尔起诉拍卖人外,我们几乎收集不到在民间易或古玩市场易中因‘打’或‘捡漏’而引发的诉讼案例。通过‘捡漏’淘到宝的买家常常会将自己的光荣历史到宣扬,而被打了的卖家虽扼腕追悔,但却不会反悔。即便是因受欺诈而打了的收藏者也绝对不会声张,而是自认技不如人。‘打’现在已经被公认为是收藏者的必经程序了。我不想简单地将这现象的原因归结为‘法律意识的谈薄’。现实中当然存在着法律意识低下的收藏者,可是法律意识较、社会阅历丰富、学历层次较的收藏者也大有人在呀。我们在分析社会问题时,往往会将一些现象的原因归结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希望通过加‘普法’提公民利用法律武来维护自权益的意识。这想当然的结论有时候可能是错误的。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的,在人们不选择法律的情况下,法律的作用就无法自行发挥来。但是人都是理的,如果社会成员大多愿意‘放弃法律’可能提供的救济,那他们的选择一定是有理的。收藏中的‘打’与‘捡漏’现象就属于这特例。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于博彦开玩笑说:“好啊

于博彦再一次话说:“在‘打’和‘捡漏’问题上让古玩行的人们拿起法律武,我估计是个漫长过程。因为一些‘习惯成自然’的思想意识在人们的脑里固。不过,只要不断加大对法律观念的宣传力度,总会有结果的。锯动就有末嘛!”

只听李文周继续说:“毫无疑问,古玩行的人实际全是经济人。不论是经营者还是收藏者,都包了经济利益,因为古玩字画这东西本有经济价值,这是大家想回避也回避不了的,而且,也没必要回避。而‘经济人’是经济学中关于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假定。这理论认为,人都有自利的倾向,人总是想方设法去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自古以来,关于人的认识,就一直有两派的争论,即善论和恶论。中国的儒家基本上持‘善论’,认为‘人之初,本善’。但是儒家也承认后天的环境会对人造成影响,所以又说‘相近,习相远;苟不教,乃迁’,即善良的本彼此都很接近,后来因为生活和学习环境的不同,差异就越来越大。如果不及早接受良好的教育,善良的本就会随环境的影响而改变。西方经济学则基本上持‘恶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写:我们每天所需的和饮料,不是自屠、酿酒家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自他们的自利的打算,自他们对自利益的关切。认为人的活动都带有自利的目的。正所谓‘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关于人的自利本,我国古代思想家也早有认识,《》中就有这样的描述:‘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之通贾,倍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海,海万仞,就彼逆,乘危百里,宿夜不者,利在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源之下,无所不焉’,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经济活动的本动力。法家也认为人的本是自私的,都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国家应当用‘奖惩’方式来规范和引导人的行为,因此主张‘法治’。人追求自利益最大化的本并不是一件坏事情,经济学认为正是由于个人追求自利益的行为,才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因为人在追求自利益的同时也为社会了贡献。这便是‘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而且,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追求自利益的最大化或者一个人的行为有些自私,就认为这个人是个坏人。人自私自利的本不是区分好人和坏人的唯一标准。卖棺材的总盼着死人,而卖雨伞的总盼着天下雨,这是人的本现。我们不能因为讨厌死人,就说卖棺材的都心地邪恶;也不能认为我们希望下雨,就认为卖雨伞的都心地善良。为此,我建议蓝海古玩行尽快成立收藏家协会,协会里面聘请法律顾问,对一些问题提供及时的咨询服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甄别良莠,决阻止各坑人害人的现象,尽量把不该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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