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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ma珍珍心急中计金岳武火大伤(4/5)

情非常凑巧,现如今哪还有使用火柴的?偏偏这个男同事就使用火柴,因为,他是个集火柴盒的好者,他使用的火柴都是从全国各地淘换的,使完以后就把空盒集起来。珍珍借了他的烟,也借了他的火柴,就摆在烟室的条案上,当台布引燃以后,就波及到火柴盒,火柴盒被引燃以后,蓦然间就"忽"一下变成了一团明火,整个台布就腾腾地烧起来了,接着,木质条案就跟着烧了起来。此时,珍珍应该是有些意识的,但她实在太难受了,有过醉了的历史的人会明白这一,这是比喝酒喝醉了还要难受的一验。让人既无招架之功,也无还手之力。珍珍躺在条案下面,于冥冥之中知条案已经烧起来了,但她是不能把火扑灭了。就在这时,另一个来烟的人推门来,发现了这一切,便大呼小叫招来了人,把火扑灭,救走了珍珍。

其实,火势是往上走的,趴在地上保险系数是最大的,珍珍因为倒在地上,所以上没受一伤。事后,领导就说珍珍因为婚姻问题想不开,故意在烟室放火。把珍珍气得呀!

但事实是烟室的条案被烧了,珍珍再怎么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建筑设计所是个有钱的单位,没人在乎那个条案值多少钱,人们议论最多,甚至发诋毁的,是对珍珍的人格。这就叫"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风",珍珍的心境更坏了。

她在家里躺了好几天。最后,她让女儿在周末放学以后到商业街找兰去,就说替爸爸看看那个领养的孩。她要印证一下。女儿不明就里,便到商业街去找兰,而兰正不得如此,急忙开着车带珍珍的女儿来到市郊结合的联别墅,让珍珍的女儿看了家里跟着自己老妈的那个三岁女孩。

女儿回到家以后,一五一十地告诉珍珍,兰家里确实刚刚领养了一个女孩。

珍珍什么都不说了。她两闭,两行泪不由自主地从了下来。结婚这么多年来她为这个家所的一切努力,所吃的一切苦,所承担的一切压力,所忍受的一切委屈,如一狼过一狼的,一脑都涌上心。柳三羊,你太过分了!这么多年来,你心里只有你自己的好,本没有这个家!既然如此,我留恋这个家还有什么意义?别看你外表貌岸然,实际骨里男盗女娼!我现在也不老,再找个好男人也不是不到,拜拜了,畜生!

就这么了结似乎便宜了柳三羊,她要到《赏玩》杂志社去一趟,找柳三羊的领导奏一本,让柳三羊在单位三年抬不起来!谁让你家外有,这是有代价的!

杂志社的主编接待了珍珍,听了她的哭诉以后表态:"现在的年轻人啊,简直就没正行!唉!别哭了,多想想应该怎么应对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事我们杂志社作为工作单位不便预太多,但我们对柳三羊开展必要的批评教育是责无旁贷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叫他把手里的工作停下来。因为这事如果在同事们中间传开来,影响实在太坏!"

珍珍见目的已经达到,就站了起来,说:"我也不多打扰了,你们知就行了。什么时候我承受不了,再来麻烦您。"

主编把珍珍送到楼梯就回去了。她听见主编自言自语:"这叫什么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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