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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43(6/6)

警卫时,心里并不是没这么预料过。但那时我只想去力争。我所要力争的,似乎还不只是那个“谭宗三”还为了一潜在的意愿。一惶惑。久久未能抹去的惶惑。

但此时,我却只想赶快走“文香阁”见一个人。我想直接责问这个人,甚至大声喝斥、痛骂这个人。这个人就是谭宗三。

朱“副专员”刚才告诉我,谭宗三在通海期间,曾污蹂躏了十多名劳动妇女。在县长任上,他还多次签署了搜捕我地下工作者的命令。小张岛上那个“省八监”用他捐助的钱,从了一台专门用来决人犯的电椅,宋寅用它杀害了十多名我被俘的

你知吗?

朱副专员问。

电椅的事和签发搜捕令的事,我都知。命令和行动,都是别人筹划起草好了,只不过让他签一个字而已。买电椅,他事先并不知情。事后用它些什么,宋寅也不会跟他商量。这两件事我都讯问过他。他也都如实招来了。但那么些妇女,而且又是劳动妇女…我不知。他也没代过。

但…我直接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可能吗?谭宗三?他?

但我没问。我知,这时我得越发谨慎才是。千万不能再给人造成那错觉:我仍顽固地在为谭宗三辩护。我知这个办事极实在的“副专员”手中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会轻易这么说的。我等着他拿证据来。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他便从那只上了锁的铁保险柜里,取十二个卷宗。一个卷宗里记录着一个受害女人的材料。

这些材料以它无可辩驳的大的真实,告诉我,确实是十二个。妇女。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这十二名女,没有一个是稍有份的。十二个里边有七个几乎是半文盲。有两个读过半年初中,当时在县府文秘室誊录抄写文印等极一般的差使。但那已是十二人中文化程度最的了。还有一也很特别,这十二名女几乎全都是这个“县衙门”的低级差役。或者是厨(还是白案上的助手),或者是洗衣工(只洗大件作),或者是清洁工(属于她的理区只到前堂和前院为止),或者是只瓶的(谭宗三用的开还不归她供应)。或者是她们的妹、连襟或…有一对甚至是母女。他把人家母女俩都占用了!

我真的有不敢相信了。

这真的是连“禽兽”都不如了!

这些女,有好几个我是见过的。不仅说不上有什么姿,有的甚至连五官都没搭匀称。翻起的厚嘴和往外龇的长牙和过多的生发油雪膏。绝对让人惊疑。”(当然也有长得还算是匀称的。但也仅此而已。本谈不上气质和修养。)而且她们中年龄最小的也要比谭宗三大两岁。最大的已经比他大了七八岁。而且她们平日里本无法接近“县长大人”前面已经说过,她们的工作范围最接近谭宗三的也只能到达前堂。而前堂离谭宗三的办公室和卧室,还隔着一个很大的中院。中院两厢排列着一系列县府最重要的科室机构。这些只活的女人要想在众目睽睽之下穿越这漫长的中院,去接近“谭县长”不是几乎,而是绝对没有这个可能。

他怎么把她们“搞上手”的?

他为什么要只盯着这样一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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