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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买卖四(3/4)

刘法官的下垂扫了那总一,说:“法上面,禁止脏话。”

“‘’…‘’也算脏话哦?”那事成不理解。

刘法官不再理他,又转问法式善:“也不同意调解?”

法式善也摇:“不同意。”

“那好。”刘法官说“既然双方都不同意行调解,那么…调解失败,现在休,择日宣判。”

大多民事案,一次开就能解决全问题,无需浪费资源,比如狮城清臣这一次的诉讼。不过,也有一些,要求原告被告提更多证据,这样就得再次开

“…”夏溪抬,看了一对方律师。法式善好像也觉得发挥不好,有些懊恼。



下判决书这个事情,有的法官动作快些,有的法官动作慢些。快的一两周,慢的…一两年。夏溪知一个法官,很急,基本三天就结果。

夏溪能够的,只有耐心等待。

幸好,刘法官也不算很拖。

大约两周之后,夏溪接到了法院来的电话,叫她过去领取判决。

“…!”夏溪呼一窒:来了!

前前后后忙活许久,耗费无数时间、力、心血,现在终于到了揭晓结果的时候了!

夏溪觉得,这跟考之后等分有类似——她的勤勉,究竟是否能够得到命运垂怜?

然而对于原告、被告双方来说“判决”更像一场赌博最后掀开骰盅那刻——那些骰冰凉冰凉,仿佛可以直接冻伤某个人的手指。骰盅一开,有人直上天堂,有人直下地狱。

到了约定时间,夏溪踏法院。

她与那事成俩在一间小黑屋里面坐在一起。法院工作人员递给他们材料,并叫二人写下“×年×月×日,共收到判决书×份”等字,用以留底。

那事成很张,双手绞在一起,不停地互相搓,发一阵声音。

“…”夏溪了一气,将手放在信封上面,又咬了一下,决定脆利落地开,死也死个痛快。

只听“唰”地一声,此前密封着的信封已被撕开。夏溪文件,直接翻到最后,睛飞速扫向刘法官的判决——

胜诉!

“胜诉”二字,在律师的中,无疑是在可的字。

判决书上“本案认为”一节写

据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被告虽然声称已经告知原告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但无证据佐证,辩称理由不能成立…至于被告反诉请求,原告得知所售房屋已经抵押之后,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拒绝向被告付房款的行为并无不妥,反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13条规定,判决如下:一、原、被告所签订合同,依法予以解除。二、被告清臣集团于本判决生效生效日十日内,返还原告定金,并支付违约金(利息…)三、驳回被告反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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