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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本》生成稿的底本(如第36回等13个回目)。将这些底稿同第八册
对,即可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区别。曹雪芹将所抄漏和错抄的句
补充
文稿中后,由于文字已经变成通顺
畅,曹雪芹便把曹頫在第八册上新增的“旁加句
”,全
删除。这些变化就是曹雪芹一直在修改今本《庚辰本》的铁证;因为旁加句如果是曹雪芹新增的话,他怎么可能在誊清时,又把它们统统删除呢?
2)今本《丙
本》(庚)第74回第1820页上写
:
“谁知竟在
画箱中寻
一大包金银锞
来,约共三四十个,奇!为察
情,反得贼赃。又有一副玉带板
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
”
在附近有一条眉批:似批语,区别之。并且在正文“为察
情,反得贼赃”8个字上打了黑框,如上面所示。在《丙
本》(庚)电
版中都写成:【庚辰双行夹批:奇。为察
情,反得贼赃】。而在公开
版的《石
记》书籍中,因将它视为批语,因此在正文中,没有录用[5、6],但有的
版
[7],则
据《甲辰本》和《程乙本》,不把它看成是批语,写
了正文。
到底哪个方案是曹雪芹的本意呢?笔者认为应该以《甲辰本》、《程乙本》和《杨藏本》为基准,因为它们是曹雪芹创作的真本。在《杨藏本》、《甲辰本》和《程乙本》,以及伪本《蒙府本》、《戚序本》、《列藏本》里,都把“为察
情,反得贼赃”8个字,写
正文。这就是说,眉批“似批语,区别之”圈
的不对,不是“双行夹批”,而是正文;即芹妻的抄写是正确的,只有“奇!”字才是夹批。
曹頫在修改第八册时,对“为察
情,反得贼赃”8个字采用“黑框”画
,并写
批语。但在《杨藏本》、《甲辰本》和《程乙本》的实际文字中,未
行相应的修改,说明曹雪芹在“对请”第74回时,未
照曹頫写的眉批改动,仍然把“8个字”写
正文。这不清清楚楚证明:曹雪芹对《庚辰本》一直在
行修改吗?
3)《梦稿本》、《庚辰本》、《甲辰本》、《戚序本》、《舒序本》、《列藏本》、《蒙府本》等的第14和15回都写
王爷的
名字:“
溶”;但是,只有《程甲本》的第14回,却写
5个“世荣”;第15回
现一个“北静王世荣”和9个单独的“世荣”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程乙本》在第14回,连续5个都是“北静王”,与其它回目一样,也未指
名字“世荣”或“
溶”;在第15回,也是7个单独的“北静王”
拙文[8]在考证了这些名词变化后得
:“
溶”这个名字是曹雪芹取的“世荣”是
鹗在
版《程甲本》时自编的“北静王”是曹頫为了避免读者往清朝王爷上去联系,造成错觉,影响他曹家《红楼梦》的销售而修改的;即改成“王爷”没有
的“名字”,只有职位的称呼。这些名字的变动就成了曹家一直在修改《红楼梦》的细节,避免造成政治误会的证明。详情请看文献[8]。
4)猥词的替换和删除:以今本《庚辰本》上的不雅文字最多,从《甲辰本》开始,就替换和去除猥词。曹雪芹在编写《程乙本》时,除了把所修改回目中的
词更换外,考虑到人
语言的需要,在第9回又恢复了少量猥词。在最终版本《120回红楼梦定本》中,全
词去除的最彻底(《蒙府本》照抄了这个版本大
分的猥词更换)。如果说,第63回“耶律雄
”四页文字的删除,是“他人”所为;那么,
此推断:全面修改和删除
词也应该是“他人”
的了。这就说不通了,谁愿意
如此大的工作量来剔除一百多万字文稿中的不净文字呢?他的动机何在?
自政治目的,清朝政府可能指定人
行删减;但对非政治内容由政府组织人去删除,在历史上还没有过。
以上的多方面的分析表明:不能总抱定老观
不放,要考虑和分析新发现的问题,才不致墨守成规。
相关资料(检索互联网)
[1]蔡元培:石
记索隐,《小说月报》第七卷第一至第六期,一九一六年
[2]安晓玲:二探红楼(2):不要继续对《红楼梦》搞文字狱了!!
[3]安晓玲:二探红楼(3):《红楼梦》反清复明纯属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