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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婚生活(3/7)

是,他们结了婚,并且生下了阿布。

艳笙的母亲的确是卧轨自杀的,但却是生下艳笙之后。她的死却并不是因为对政治的不满,回乡一年后受尽折磨的她实际上已对政治完全没有概念了,她的屈辱完全是来自当时的那位革委会主任,也就是艳笙现在称作养父的亲生父亲,现在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县政协主席。而她对于肚里的孽却说什么也不忍下毒手,三百天痛苦煎熬之后,她终于还是生下了艳笙,亲手到那位革委会主任手里后便一死了之,没有对任何人留下一句话。

艳笙是在良心发现的“养父”照顾下长大的。她的养父有着灵的政治嗅觉,无论顺风逆风皆能鼓帆远航,此等本领自然能在当地呼风唤雨、趾气扬。艳笙也在此荫蔽之下养成了泼辣任的脾气,容不得别人半的脸或是漠视,而且对男女苟且之事更是挥洒自如,用阿布的话说,就是“全盘西化,尽取糟粕”

艳笙对阿布还是有好的,只是觉得阿布这人太过实诚,人虽聪明却不擅机变,看似巧言善辩、风不羁,实际骨里保守而僵化,内心仍把俗不可耐的所谓情当作一块女地而倍加珍视。

所以,艳笙直接了当地告诉过阿布,这辈打死也不会和他结婚,趁早让他父母死心。阿布听了只是一笑,让她自己去说。

艳笙从他上爬起来,妩媚地笑着说:我才不呢,我得让他们知是他们的儿对不住我,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蹭吃蹭喝。你妈的湖南菜真的是一绝,三天不吃我就浑难受。

7

余倩本该是最佳人选的。她是阿布唯一同意在他的公寓里安营扎寨的女人。

有一天,余倩突然问阿布可不可以搬到他那里去住,然后瞪圆了一对黑而亮的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阿布。被她缠绵的纯情与悱恻的神一时得有些神魂颠倒的阿布,糊里糊涂地下了,只当是权宜之计。却不料余倩二话不说,从衣柜里抓一把把各的内衣内,胡地往一个纸提袋里一,拎起来便拉着阿布了她的家门。

门前只向她妈妈喊了一句:“我要去差,一两个月吧。”

余倩对她母亲的冷淡阿布早已经习惯了,就如楚对她妈妈的依赖一样都是极不正常但可以理解的。余倩的母亲为了另一个男人一度抛弃了她的亲生父亲,然而好景不长,她母亲发觉受骗后又回到了余倩父亲的边,这位丈夫与父亲以极大的宽容与忍耐一言不发的接受了。但可悲的是,后来她母亲在另外那个男人的诱惑下竟然再次选择了背叛。

余倩父亲是在一场大病后拉着余倩的手死在病床上的,这件事给已经十五岁的余倩带来的打击是烈而且大的,她开始憎恨她的母亲,只是于面或者说对外的公众形象,她没有选择与母亲撕破脸,所以她们仍可以相安无事但毫无地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或许这正是阿布同意余倩到他那里去的原因。

8

和余倩一起生活的三个月完全是三重天。

这之后阿布才又一次明白,女人的可怕是与其貌成正比的,这或许是自然界不多的几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之一。

第一重天也就是她搬来的第一周。两个人被陌生的家生活完全陶醉了,无论什么都觉得新鲜刺激,饭也好,也好,全可以肆无忌惮地任着胡来。屋了就大张其鼓地收拾,然后又惊天动地地迅速掉。两个人象一对不知疲倦的野猫,在狭小的空间里跃抓挠,一刻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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