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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
动,我死命鼓励我的
和大弟也来试试这
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
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
鞋
,他里面还是要加袜
。
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
来,而今,她的孩
都上初中了,
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
却打了好几十个圈
在
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
跟鞋,那
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
把自己放
那不合自然的鞋
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
又成了我的另一
经验,
长统的
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
橡
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
们都穿了那
有趣的东西在巷
里
止尚
。这甜
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
靴产生了好
。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
气
上一放,搁着烘
,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靴不用来骑
,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
里
一把
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
里面的乾坤来。动刀
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
,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
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
,却失去了风华,半
跟素面,说不
什么
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日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
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
”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
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
,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
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鞋
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日仍是几
带
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
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
跟鞋,大笑了起来,
是叫我穿了陪他
去。这
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
“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脱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
我的心灵和我的
都与世无争,鞋
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
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
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
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
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
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
门买菜时,已经脱线的凉鞋踩
一个小
塘里,鞋底泡了
,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
上狂跑起来,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
给我来信,说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
,每给他上鞋,他可
的小脚趾总是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赤足的自由,结论是——豆豆十分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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