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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五义之书既尽
,乃即见《正续小五义全传》刊行,凡十五卷六十回,前有光绪壬辰(一八九二)绣谷居士序。其本即取《小五义》及续书,合为一
,去其复重,又汰其铺叙,省略成十三卷五十二回。末二卷八回则谓襄
王将就擒,而又逸去,至红罗山,举兵复战,乃始败亡,是二书之所无,实为蛇足。行文叙事,亦虽简明有加,而原有之游词余韵,刊落甚多,故神采则转逊矣。
包拯颜查散而外,以他人为全书枢轴者,在先亦已尝有。
光十八年(一八三八),有《施公案》八卷九十七回,一名《百断奇观》,记康熙时施仕纶(当作世纶)〔13〕为泰州知州至漕运总督时行事,文意俱拙,略如明人之《包公案》,而稍加曲折,一案或亘数回;且断案之外,又有遇险,已为侠义小说先导。至光绪十七年(一八九一),则有《彭公案》二十四卷一百回,为贪梦
人作,述彭朋(当作鹏)〔14〕于康熙中为三河县知县,洊擢河南巡抚,回京
查大同要案等故事,亦不外贤臣微行,豪杰盗宝之类,而字句拙劣,几不成文。
其他类似《三侠五义》之书尚甚夥,通行者有《永庆升平》九十七回,为潞河郭广瑞录哈辅源〔15〕演说,叙康熙帝变装私访,及除邪教,平逆匪诸案;寻有续一百回,亦贪梦
人作。又有《圣朝鼎盛万年青》八集,共七十六回,无撰人名,则记康熙帝以大政付刘塘陈宏谋〔16〕,自游江南,历遇
徒骫法,英杰效忠之事。余如《英雄大八义》《英雄小八义》《七剑十三侠》《七剑十八义》〔17〕等,其类尚多,大率
光绪二十年顷。后又有《刘公案》(刘墉),《李公案》(李丙寅当作秉衡)〔18〕;而《施公案》亦续至十集,《彭公案》续至十七集;
《七侠五义》则续至二十四集,千篇一律,语多不通,甚至一人之
格,亦先后顿异,盖历经众手,共成恶书,漫不加察,遂多矛盾矣。
《三侠五义》及其续书,绘声状
,甚有平话习气,《儿女英雄传》亦然。郭广瑞序《永庆升平》云“余少游四海,常听评词演《永庆升平》一书,…国初以来,有此实事
传,咸丰年间有姜振名先生,乃评谈今古之人,尝演说此书,未能有人刊刻,传
于世。余长听哈辅源先生演说,熟记在心,闲暇之时,录成四卷。…”《小五义》序亦谓与《三侠五义》皆石玉昆原稿,得之其徒,则石玉昆殆亦咸丰时说话人,与姜振名各专一
故事。文康习闻说书,拟其
吻,于是《儿女英雄传》遂亦特有“演说”
风。是侠义小说之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惟后来仅有拟作及续书,且多滥恶,而此
又衰落。
清初,
寇悉平,遗民未忘旧君,遂渐念草泽英雄之为明宣力者,故陈忱作《后
浒传》,则使李俊去国而王于暹罗(见第十五篇)。历康熙至乾隆百三十余年,威力广被,人民慑服,即士人亦无贰心,故
光时俞万
作《结
浒传》,则使一百八人无一幸免(亦见第十五篇),然此尚为僚佐之见也。
《三侠五义》为市井细民写心,乃似较有《
浒》余韵,然亦仅其外貌,而非
神。时去明亡已久远,说书之地又为北京,其先又屡平内
,游民辄以从军得功名,归耀其乡里,亦甚动野人歆羡,故凡侠义小说中之英雄,在民间每极
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
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然当时于此等书,则以为“善人必获福报,恶人总有祸临,邪者定遭凶殃,正者终逢吉庇,报应分明,昭彰不
,使读者有拍案称快之乐,无废书长叹之时…”(《三侠五义》及《永庆升平》序)云。
而其时欧人之力又侵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