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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3/3)

他为自己的疲劳到意外,忘了他已经连续站着了十四个小时。他把闹钟定在六,再倒回来算到一。他可以一直读书到一。他蹬掉鞋,让胀的脚舒服一,拿起书在桌边坐下。他打开了费斯克,接着两天前中断的地方读下去。第一段就读得很吃力,回过来又读。然后他醒了过来,到僵直的肌生疼,从窗的山风刮得好冷。一看钟,指着两。他已经睡了四个小时。他脱掉衣服钻被窝,脑袋一挨枕便昏睡过去。

星期二是同样的连续不断的苦工。乔活的速度赢得了丁的赞赏。他一个人抵得上十二个鬼。他劲十足,标准很。在漫长的一天里他每分钟都在为节约时间而奋斗。他集中注意力活,集中注意力节省时间。他向丁指丁用五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三个动作完成,或是三个动作才完成的活儿可以两个动作完成。“消灭多余动作,”喝了望着他并照着他时给他这一取了个名字。丁目已是个好工人,又灵巧又麻利,自负的是从不让别人他那份工作,也从不让别人超过他。结果是他也同样专心致志集中力量起活来。他那伙伴一给他传授窍门和他就急忙学。他“压平”领和袖,从夹层之间挤粉浆,以免在熨时产生气泡。他得很快,受到乔的赞

两人手边总有活,从不空闲。乔一不等待二不纠缠,一件接一件般地着。他们用一个收拢动作挽起衬衫,让袖、领、肩脯伸在握成圆形的右手之外,这时左手捞起衬衫下半截,以免沾上粉浆,右手往粉浆里一浸——粉浆很,绞粉浆时双手必须不断地往一桶冷里浸。一共浆了两百件。那大晚11他们又一直到十半。为太太小们那些带褶皱的、摆阔气的、的衣作“式浆洗”

“我宁可在活,也不愿洗衣服。”丁笑着说。

“不洗衣服我就没活了,”乔郑重其事地说“我除了洗衣服啥都不会。”

“可你衣服洗得好”

“应该洗得好的。我是在奥克兰的康特拉科斯塔开始活的,那时才十一岁,把东西抖散,为筒作准备。已了十八年。别的活儿全没过。但现在这活儿是我于过的活中最要命的。至少应该多加一个人。我们明天晚上还活儿。用筒总在星期王晚上——熨领和袖。”

丁上好闹钟,坐到桌边,打开了费斯克。第一段没读完,一行行的事已模糊成了一片,他打起了盹。他走来走去,用拳野蛮地捶脑袋,仍证服不了沉重的睡意。他把书支在面前,用手指搓着,可睁着睛明旧睡着了、他只好认输,忽忽脱掉衣服钻了波窝。他睡了七个小时,睡得很沉,像畜生一样。被闹钟惊醒后还觉得睡意未消。

“读了很多书么?”乔问他。

丁摇

“没关系。今天晚上咱们只开筒。星期四六就下班。你就可以看书了。”

那天丁在一个大桶里用手洗料衣,加的是,用一个连在舂杵上的毂洗。舂杵固定在的一弹簧杆上。

“我的发明,”乔骄傲地说“比搓衣板和你的手指多了,一周至少能省十五分钟,活能省计五分钟就不可小看了。”

筒熨领和袖也是乔的主意。那天晚上他俩在电灯光下下活,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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