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罪发生地”也就是犯罪的学校)。
萨列夫在结束漫长的刑期时(一九六三年)写
:“特别令人难过的是,你离开这儿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不可治愈的
神残废,你的健康也被营养不足和每时每刻的教唆不可挽救地毁坏了。人们在这里彻
彻尾地败坏。假设这个人在
法院以前是温文尔雅的,现在必定是桀骜不驯。如果一个人连续七年被叫
‘猪’,他最后必定像猪一样哼哼…只有
狱的
一年是对犯罪的惩罚;以后各年只会使他变得凶狠,只能使他渐渐适应环境而已。法律规定的漫长刑期和残忍手段所惩罚的主要是犯人的家属,而不是罪犯本人。”
下面是另一封信:“还没有见过什么,还没有
什么,就要离开生活,而且除了终生日夜盼望你回来的妈妈仍像你幼年时那样为你
心以外,世界上大概再没人关心你,这是痛苦的,可怕的。”
以下是
行过不少思考的亚历山大·库兹米奇·区一九六三年写下的一段话:
“他们把我的死刑改判为二十年苦役,但是说老实话,我并不认为这是对我的恩典…我用自己的
和
骨
验过现在时兴称为‘错误’的那个东西——它们丝毫不亚于迈丹尼克和奥斯威辛”你要人怎样区分污秽与真理?杀人犯与教育者?法律与违法?刽
手与
国者?——如果他正在步步
升,由中尉变成中校,这
糟糟的一团,你要我这个蹲了十八年监牢刚
来的人怎么
清?…我羡慕你们这些
脑灵活的有学问的人。你们用不着长久思索就能决定该怎么行动,该怎么适应,而我对这些,说实话,
本不
兴趣。”
说得实在好呀!“我不
兴趣”难
能说怀着这
心情
狱的人是败坏了?但另一方面他是不是
国家的
意“被改造过来了”?当然不是。对于国家说来这个人简直是毁了。
国家期望(?)的那
“改造”在劳改营里永远实现不了。劳改营的“毕业生”学到的只是虚伪——假装改造好了。还学会冷言冷语地挖苦国家的号召,国家的法律,国家的诺言。
要是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改造的呢?要是他压
不是罪犯呢?如果他被捕的原因是向上帝祷告,或是发表了独立的见解,或是当过战俘,或是受老
的株连,或者不过是摊派上的,在这
情况下劳改营能给予他什么?
萨哈林监狱督察官对契柯夫说:“如果一百个苦役犯人当中最后能
来十五至二十个正派人,应当
激的与其说是我们采用的
化措施,不如说是俄国的法院,因为它们把这么多良善可靠的分
送来
苦役。”
如果我们把无辜
狱者的数字提
到总数的百分之八十,这也可以当
是对群岛的论断。但同时也不要忘记,在我们的劳改营里人们变坏的系数也大大提
了。
如果谈的不是为成百万不合意的人准备的绞
机,不是狠心地把本国人民抛
去的污
坑,而是认真的改造
制,那么这里就会发生一个最复杂的问题:怎么可以
照一个统一的刑法典判给千篇一律、彼此雷同的刑罚呢?因为外表上平等的刑罚对于不同的人,即较有
德的和较败坏的,较细腻的和较
糙的,有教养的和没有教养的,实际上是完全不平等的刑罚(参见陀思妥耶夫斯基《死屋手记》的多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