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二章还是败坏(5/5)

罪发生地”也就是犯罪的学校)。

萨列夫在结束漫长的刑期时(一九六三年)写:“特别令人难过的是,你离开这儿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不可治愈的神残废,你的健康也被营养不足和每时每刻的教唆不可挽救地毁坏了。人们在这里彻彻尾地败坏。假设这个人在法院以前是温文尔雅的,现在必定是桀骜不驯。如果一个人连续七年被叫‘猪’,他最后必定像猪一样哼哼…只有狱的一年是对犯罪的惩罚;以后各年只会使他变得凶狠,只能使他渐渐适应环境而已。法律规定的漫长刑期和残忍手段所惩罚的主要是犯人的家属,而不是罪犯本人。”

下面是另一封信:“还没有见过什么,还没有什么,就要离开生活,而且除了终生日夜盼望你回来的妈妈仍像你幼年时那样为你心以外,世界上大概再没人关心你,这是痛苦的,可怕的。”

以下是行过不少思考的亚历山大·库兹米奇·区一九六三年写下的一段话:

“他们把我的死刑改判为二十年苦役,但是说老实话,我并不认为这是对我的恩典…我用自己的验过现在时兴称为‘错误’的那个东西——它们丝毫不亚于迈丹尼克和奥斯威辛”你要人怎样区分污秽与真理?杀人犯与教育者?法律与违法?刽手与国者?——如果他正在步步升,由中尉变成中校,这糟糟的一团,你要我这个蹲了十八年监牢刚来的人怎么清?…我羡慕你们这些脑灵活的有学问的人。你们用不着长久思索就能决定该怎么行动,该怎么适应,而我对这些,说实话,本不兴趣。”

说得实在好呀!“我不兴趣”难能说怀着这心情狱的人是败坏了?但另一方面他是不是国家的意“被改造过来了”?当然不是。对于国家说来这个人简直是毁了。

国家期望(?)的那“改造”在劳改营里永远实现不了。劳改营的“毕业生”学到的只是虚伪——假装改造好了。还学会冷言冷语地挖苦国家的号召,国家的法律,国家的诺言。

要是一个人没有什么可以改造的呢?要是他压不是罪犯呢?如果他被捕的原因是向上帝祷告,或是发表了独立的见解,或是当过战俘,或是受老的株连,或者不过是摊派上的,在这情况下劳改营能给予他什么?

萨哈林监狱督察官对契柯夫说:“如果一百个苦役犯人当中最后能来十五至二十个正派人,应当激的与其说是我们采用的化措施,不如说是俄国的法院,因为它们把这么多良善可靠的分送来苦役。”

如果我们把无辜狱者的数字提到总数的百分之八十,这也可以当是对群岛的论断。但同时也不要忘记,在我们的劳改营里人们变坏的系数也大大提了。

如果谈的不是为成百万不合意的人准备的绞机,不是狠心地把本国人民抛去的污坑,而是认真的改造制,那么这里就会发生一个最复杂的问题:怎么可以照一个统一的刑法典判给千篇一律、彼此雷同的刑罚呢?因为外表上平等的刑罚对于不同的人,即较有德的和较败坏的,较细腻的和较糙的,有教养的和没有教养的,实际上是完全不平等的刑罚(参见陀思妥耶夫斯基《死屋手记》的多内容)。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