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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林将所有罪责推到当年引荐他的
版社社长秦女士
上,他多次辩解说“钱都是秦老师给我的,我只听秦老师安排。”甚至购买私人用品到单位报销,沈镇林都说是“秦老师允许的”沈镇林的这些话,让秦女士不禁心寒,也终于让秦女士看到了沈镇林这个骗
的“不仁义”在
审过程中,秦女士
证言否认自己知
沈镇林的这些行为。
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审理,法院认为,沈镇林
为国有企业中负有经营、
理职责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
。2006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
沈镇林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令在案扣押人民币36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
版社,责令被告人沈镇林退赔人民币22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
版社。
一名由只有
中文化的清洁工冒充的假洋博士,何以能忽悠
版社社长和众同事?当前,查个
份、查个文凭并不是什么难事“组稿”的书籍到底是原创本还是盗版本,网上查查、电话问问也很容易知
真相,北京希望电
版社却偏偏不屑于此。因为沈镇林是耶鲁大学计算机博士,更因为他是社长亲自推荐的,众人眩目于名校之光芒、屈从于领导之权威,凡事不想较真或不敢较真,各
手续能免的都免了,心甘情愿地被人忽悠着。对于一年半时间里“组稿”
版了98
计算机类书籍,众人也只有羡慕的份,红
的份。
如果
版社在引
人才时,有合乎规范的制度,那么必然会对沈镇林的
份、经历、学历等有一
要求。如果
制度办事,从外
到教育
就有一
认证外国学历的程序,尤其是像耶鲁大学这样名牌学校的认证,更是有很多渠
,沈镇林的败
最初就是因为同事在耶鲁网站的毕业生名单中没找到他的名字,但为什么
版社开始就没有想到这一
呢?无非是因为领导对沈镇林印象很好,他
上有着“洋博士”的光环。无论是因为“
缘”还是因为对“洋博士”光环的敬畏,反正,在这样的非理
因素作用下,所有的程序和制度已经被抛诸脑后了。在这
上,不是说清洁工就不能当副社长,而是说一切要经过正规的程序。在这两个重要的环节上,制度在人情和盲目崇拜等非理
面前都不堪一击,加上财务制度不完善,骗
成功就不足为奇了。而非理
因素压倒制度的情况,又岂是这家
版社独有的现象?
海外华人在中国学术界行骗的丑闻不断传
。关于“汉
一号”的报
最引人关注的,上海
通大学教授、微电
学院院长陈
从
国买回
片,将其标志磨掉,然后加上“汉
”标志,就算“研制”成功。这
行为竟能骗过各级学术委员会,获得国家级重
科技攻关项目,以及有关机构下拨的大量经费。
这使笔者想起另外一件非常相像的案
。某医学院引
了一位海归,据说他在DNA研究方面很有影响,曾在
国获得专利。实际上这个人以前的表现平平,在海外毫无建树,但带着海归桂冠的他却被当成重要科技骨
,并成为“学术带
人”向政府申请了相当多的“科技攻关资金”此人的真面目后来被揭
,但主
方却在私下说“其实我们也知
这个人是有问题,有作假之嫌。但为了要让项目得到国家的资助,先让他表演一番。”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明明知
此人有问题,但为借其
嘘去申请资助,也
不得其中有诈。在媒
的报
中,我们还看到很多像沈镇林这样的“假洋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