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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自制与节制、既残暴又可怕的男
。这天中午炸掉日
洋行住家,烧死他第二任妻
的也是
二。虽然表面上的理由是要一起消灭住家跟证据,但说穿了只不过是想杀人才犯下这个案件的吧,秘书暗自心想。
“万一这个不成材的儿
当上社长,东亚建设这家公司也等于走上绝路了,不过到时我会提早离职。”
想在心里但不说
是明哲保
之
。
国中时代,
二就曾经对同班同学施加恶劣的暴力与恐吓行为,导致该生自杀。那时他率领
下,每天拿木刀痛打一个弱小学生,还勒住对方的脖
恐吓对方
一百多万圆(译注:文中皆为日币币值。)丫若换
成年人,老早就以重伤罪与恐吓取财罪遭到逮捕,不过
二当时只有十三岁,甚至没被送到少年
化院,想当然尔是父亲雇用能言善辩的律师,保住了宝贝儿
的“人权”
“校园暴力的起因有各
不同的状况,不能单方面指责欺负人的一方就是不对,受欺负的一方也有责任,尤其是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孩受到欺负的父母责任更为重大。”
律师以这个论
将
二的行为正当化。真要提到父母的责任,没有发现自己小孩欺负同班同学的施暴学生的父母要负的责任才是最大的,然而佐伯社长对于此事一
责任
也没有,他还利用自己
为PTA会长(译注:家长会)的职权对被害学生的家长施压。
“爸你真辛苦。”
二弯起
,邪恶的笑意在颜面的下半
扩散开来。他最喜
以众欺寡,对无力抵抗的人施暴并加以恫吓。相较起这项乐趣,女人、酒、毒品
本就是小巫见大巫。他在十三岁便已
验到这个乐趣,
住同班同学的双手双脚,打脸、踢肚
、用沾满泥
的鞋
踩踏,威胁对方:“明天
十万圆,不然就让你们全家遭殃!”的那一刻,令他
受到无比的快乐。同班同学自杀的时候他完全没有悔意,事后得知对方没有留下遗书更是让他毫无后顾之忧。
少年事件
理法的规条对于加害者可说相当宽容,目的是希望加害者能够主动反省并改过自新,不过
二
本不曾反省,他学到的只有“这社会真好混”这项认知。对于二而言“人权”
不是“弱小之人免于非法施压与暴力威胁,得以安稳度日的权利”而是“加害他人也不必接受任何惩罚的权利”
二一把抓起袋
里的洋芋片送
嘴里,一边以肆无忌惮的态度对着父亲保证。
“那个日
的儿
就由我来收拾,我会抢回所有证据的,爸你尽
放心吧。”
“唔嗯…可是你有时
法太过偏激,事情闹得太大总是不太好。”
即便是佐伯社长,仍然或多或少对这
横冲直撞的
法有所顾忌。
“没什么好担心的啦,把全
的罪名推到日
他儿
上就行啦,放火烧房
、绑架小孩这些案
全是不成材的儿
为了报复态度冷淡的父亲所
来的好事。”
“唔嗯…”“对了,乾脆说是日
的儿
企图谋取日
侵占的一亿圆不就得了,现在先打个电话给警察说日
的儿
嫌疑重大也行,反正日
的儿
已经离开公寓了,等于成了畏罪潜逃的明证。”
佐伯社长赞叹地望着一脸得意、愈说愈起劲的
二。
“你真是太聪明了,连我都没考虑到这些,这件事
给你去办应该不成问题。”
“哪里,我也想帮爸一
忙嘛,偶尔也要当个孝顺的乖儿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