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1创意何来(3/4)

图(至少对我来说很迷人),还有三位——现在暂时是四位——神。

后来我在犹他大学开了门科幻写作的课程。在上课的第一天,由于没有可供讨论的题目,我就给学生们了次脑风暴式的训练,以展现科幻和奇幻的创意之五八门。我问问题,学生们当场回答;从答案中,我们一起编写故事。没想到,这原本五分钟的小练习变成了有趣而刺激的大讨论,几乎持续了整个学期。此后每次在大学或是研讨会中教学时,我都使用这手段。其过程新鲜有趣,最后编的故事更是千奇百怪,大都有写成文学作品的价值。

的过程是这样:一开始,我让他们思考“法的代价”在奇幻小说中,如果法不受限制,主角就成了无所不能,为所为的神,故事也就不成其为故事了。作者必须对法的使用作严格的限定。D&D使用的经验值系统或许在游戏中行之有效,但在小说里就太傻了:一个人活的越长,懂得的法术就越多,法力就越大?我让我的学生们想更好的限制方法,并让他们把力作为一代价后才能得到的东西来考虑。

这样的讨论中曾涌现很多想法,但一个一开始就提的主意让我前一亮:法力的代价是鲜血。这如何实现呢?不会是刺破你的手指就能得到力,那太简单了。必须让一只生光其生命所需的血才行。要得到力,你得让它血至死。得到的力视你作为牺牲的生而定。

你可以只杀一只苍蝇,得到的力可以烧开一锅汤。你也可以杀了一只兔,让一个敌人生病或是治愈一个孩。如果杀了一只鹿(杀了哈特神!)你会得到几个小时甚至几天内都不会消失的隐术。(哈特神的原文是Hart,有雄鹿的意思,作者在玩文字游戏——angeleye注)要得到够劲的力,你就得杀掉一个人。

不过我的学生们跟我一样离经叛。他们提,如果要更多的力,可以杀掉一个孩。因为孩上有更多的生命力——他们还没有用掉多少。如果杀了你自己的孩呢?是不是会获得更多,更的力量?

是的。但谁会事来换取力量呢?终极力量应该掌握在最恐怖者的手中。也许…恐怖到会把两妹分开,又监禁了哈特神和上帝!

我终于完成了整个设定。这座城名为“哈特之希望”它被一个残暴的凡人统治着。他残忍到把他的孩——不,她残忍到把她的孩牺牲,以换取足以降伏神灵的力量。我的主角会是那个与她对抗的人。不是通过牺牲另一个孩的方法,而是设法用她自己的力量来对付她。我还没想好应该怎么——不写完草稿也不会想好——但主角应该是被没有完全受困的神灵们选中的人,拥有反法的力量。他会是个,可以取并消耗力,自己却无法使用法。他是力之“否”

在我动手写奇幻小说《哈特之希望》前,还有许多事情要。但我已经设定好了故事发生的环境,想好了几个主角。剩下的是些最最有趣的工作——给我的世界充填其他的角,设想人之间以及人与这个世界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最后构想故事情节,铺排角们犬牙错的人生之路。

就算是如此心积虑,我写作第一稿时,一些最好的情节还是从脑风暴的成果中得来。比如说,一个在皇后殿里加工木艺品的孱弱老人,其实就是那个叫“上帝”的神。比如说,我没有想到过的书写方法:一个词正写、倒写或看作是数字的组合时,有着全然不同的意义。但没有我事先的层层设定,这些思想的火也只会是无本之木而已。

TheRipeningIdea

瓜熟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