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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亡命之徒(4/5)

上的无边帽,他确实需要。在年轻一辈中,无边帽并非十分行,不过还是有人。很幸运的,这名人亨是其中之一。它对泰斯而言是必需品,否则他的浅发会让这个“化装舞会”玩不下去。他使劲拉下那,遮住耳朵。

接着,他开始行必要的善后工作。他突然了解到,杀害一名巡警本不算罪大恶极。

他将手铳调到最大弥散度,再转向昏迷不醒的大亨。十秒钟后,此人只剩下一团烧焦的尸骨。这将延缓认尸的工作,令追捕者无从着手。

他又举起手铳,将巡警制服化成一团粉末状的白灰,再从里面扒烧黑的银质饰扣与带环。这样一来,也会使得追捕更加困难。或许他只赚到一个小时,不过也是值得的。

现在他必须上离开,一刻也不能耽误。他在停了一下,仔细闻了闻。尸火化得很净,只有少许骨烧焦的味,几分钟之内,微风就会将它散。

他走下阶梯,一名年轻女迎面上来。一时之间,他习惯地垂下目光,因为她是一位萨克贵妇。转念间他赶又昂起,匆匆一只觉得她相当年轻、漂亮,而且十分匆忙。

她拉长了脸。当然她将找不到那个男人,她迟到了,否则那男人刚才不会频频看表。也许她会以为那男人等得不耐烦了,已经先行离去。于是他稍微走快一。他不希望她回吁吁地追过来,问他是否看见一位年轻男

他离开了公园,漫无目标地走着,半小时又匆匆过去。

接下来怎么办?他不再是一名巡警,现在他成了大亨。

现在怎么办?

他来到一个小型广场,其中一块草坪中央有个泉。中加了少量清洁剂,因而冒许多泛着彩的泡沫,看来俗不可耐。

他倚着栏杆,背对偏西的太,将烧黑的银片一慢慢地投泉里。

他想到在阶梯上与他而过的那名女,她实在非常年轻。然后他又想到下城,瞬间的悔意随即离他远去。

银质残片丢光后,他的双手空了来,开始缓缓搜查上的袋,尽量得很不经意。

袋里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一叠钥匙条、几枚币,以及一张证件卡。(伟大的萨克!居然连大亨也带着这玩意。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可不必对迎面而来的每一名巡警示这东西。)

显然,他的新名字叫艾斯塔尔·狄蒙,他希望自己不必用到它。上城的男女老幼总共只有一万人,遇到熟识狄蒙者的机会不大,却也不是小到可以忽略。

那人二十九岁。他想到留在里的一堆骨灰,又到一阵反胃,赶努力压制那觉。大亨就是大亨,在他们手中或在他们指示下,有多少二十九岁的弗罗纳人惨遭杀害?又有多少十九岁、九岁的弗罗纳人遭到同样命运?

上也有地址,但对他而言毫无意义,他对上城的地理只有基本概念。

嘿!

一个小男孩的彩拟三维肖像,大概只有三岁。当他将它来时,上面的彩开始闪烁,一放回去,彩又逐渐消退。这家伙的小儿?还是侄?如果公园里那位少女是跟他约会,这就不可能是他的儿,不是吗?

或者他已经结婚?这次会面是他们所谓的“偷情”?这事会在大白天行吗?在某情况下,又有何不可呢?

斯希望如此。如果那少女是来会见一位已婚男,她便不会立刻为他的失踪报案,她会假定他未能从妻边溜来。这将给他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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