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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新生活(3/4)

的地方,知“下榻”之地,还知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旱的地区,野兽饮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有特殊的。别人调动起所有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烈的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一个结论:莫里森不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去打猎。对于这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好。她喜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意上讲,上也还潜藏着某“野”先生去打猎是为了吃,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屠杀。尽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的脑袋和。对于这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她要么和“My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儿自由自在地啃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边。她在树上攀援,跃,去,终于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着的塔玛尼的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羚羊遇上了猛兽,正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当作一运动,也当作一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现在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燥的树,还是的树上面爬都不,可是靴的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也脱掉。可是“My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信,赤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统的事情。

后面挂着一把猎刀。步枪还装在枪衣里面,挂在坐骑的脖上,手枪扔在家里没有带。

羚羊还在惨叫,梅瑞姆朝那叫声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她知那儿有一个坑,曾经是狮经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个时期这个坑附近一直没有发现吃人的猛兽。不过梅瑞姆断定,这只羚羊之所以这样惨叫,不是被狮捕捉,就是被豹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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