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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九十八章无法解释的谋杀案二更(3/3)

供中提到,你们曾经报过假案?”

两位保安尴尬不已。其中个的保安解释

“其实那次的事情跟这次差不多。

我们俩刚开始也是听到声响,于是便去查看。在12楼的一个房间外,通过门把手位置的孔观察,发现屋内躺着一个人。

这栋大楼平时是不准外人的,大半夜的在房间内现个人,我们都觉得害怕的,于是便报了警。

可是警察来后却发现那个房间本没人。

因为大楼发生过盗窃事件,警察以为是小偷,于是便仔细的搜查了整栋大楼,可是人影都没看到。大楼里也没丢东西。

当时,警察虽然没说什么,但对我俩好像有意见的。”

听完解释,金允浩立即追问:“你们两次报案,见到的都是同一批警察?”

保安“是的。因为他们是附近派所的巡警,我们这一片的报警,都是由他们警。有什么问题么?”

金允浩转看向尹国洪,吩咐:“去附近这个派所调查一下,我要知这个月那里所有巡警的勤情况。”

两次警的都是同一批警察,是巧合?还是凶手故意这样安排的?

如果是凶手挑选作案时间,故意这样安排的,那么有些事情就好解释了。

凶手利用‘报假案’这一,让大意的警察没有仔细搜查,从而拖延发现尸的时间。

而这一,又刚好与之前的分析衔接上了。

因为,临时浇泥石块,需要时间,泥凝结,也需要时间。

想到这,金允浩立边的金裕文问:“请问凝凝固需要多长时间。”

金裕文是行家,立就答:“这天气,12个小时就可以。”

如果是夜里12左右发生命案,凶手开始浇泥,12小时以后就是第二天下午,与发现无的时间刚好吻合!

联想到这些后,金允浩懂了!

凶手如此大费周章,在大楼里搞这么多事情,最终的目的就是争取这12小时,好让泥凝固,而形成密室条件。

不过解决这些问题后,金允浩又有了新的疑问:第一次没有发现尸,第二次在相同的房间却发现尸,这个要怎么解释?

保安离开后,凶手借机抱着尸离开,等到警察来过后,再把尸搬回来?

可是这本就说不通!

首先,死者被砍下颅时,地面会留下大量的血迹。

可是警察检查后却没有发现这一。他们不会大意到连那么一大滩血迹都发现不了的地步。

另外,死者为成年男分量不轻,不是那么好运的。

退一步说,就算凶手能够解决以上两:他事先在地面铺上塑料等东西,事后将这些东西收走,再搬运走尸。这样警察第一次就不会发现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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