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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3/3)

:“四小人品不行,不知五小是什么样的人。”

“只要不是太差劲的人,我相信你们都能相好。”他笑嘻嘻的夸:“我媳妇这么好,谁跟你相不好,那肯定是她的病。”

她低浅笑,这时元毅吐了个泡的,逗的她直笑,拿帕给孩了嘴角。砚泽戳了下儿胖乎乎的脸:“他可真好玩。”

“娘说四五岁之前,最招人喜。等再大了,就招人烦了,整日四跑,飞狗。”说到这里,瞅了丈夫:“娘说的是真的吗?”

“…”萧砚泽脸厚,一仰:“嘁,她说的不对。我不是四五岁还是六七岁,哪怕到现在,一直都招人喜的。”涎着脸抱着妻,笑问:“是不是?”

寄眉心,你是招女人喜吧。不过,她也是女人,所以丈夫得她喜。她抿嘴笑着:“是,喜。”



这日,萧砚泽应邀去参加城里诗社的聚会。这大半年来,有空就陪着妻,几乎忘了跟文人客们的往来。可显然,诗社的人没忘记他这个财主,萧九爷不在粟城了,他侄就是大家的财源。

商贾最怕落下为富不仁的名声,萧家通过这帮读书人买‘才惜才’的好名声,若是招惹了他们,写个文章,编排个曲目,恶心萧家,就划不来了。

诗社里有几位富家公,学问还不如萧砚泽,但在诗社混了一段日,也自诩为文人了。文人多数都有狎的癖好,在晴好的天气里,狎游山玩,一时引为风尚。

诗社聚会选在山脚下一山庄,从山庄赛诗来,众人登船游湖。

他如坐针毡,倒不是因为别人诗作赋,他不上话,而是狎饮酒时,歌姬的三寸金莲叫他不忍直视。偏有人喜,搂着歌姬一双竹笋似的尖尖小脚把玩,这让他倒尽胃,移开目光,坐在窗边,一心看湖上的风景。

这时,就听有女滴滴的唤他:“萧大少爷,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

他觉得这声音耳熟,一抬,竟是蔻霞:“你怎么在这儿?”他记得打发她的时候,给了她一笔银,叫她从良安。没想到,她重旧业,又起歌这行当来了。

蔻霞中带泪的:“一言难尽。”

砚泽挑挑眉:“一言难尽的话,脆别说了。”转看湖上的景

“大少爷有所不知,命苦,自从离开您,一直艰辛的过活,几经挣扎,最终还是重新沦落到这火坑来了。”

“…”他觉得这说辞耳熟的,好像当初她就是凄凄惨惨的哭诉,叫他心生怜悯。

“自从您那次雨夜离开家,家从天冬那儿得了银两,本想就此离开粟城,去京城讨生活。没想到在路上,娘拿走了银两,还把我卖给了当地一个鳏夫。后来,他转手又把我卖给了…”

“好了!”萧砚泽听不下去了,顺手摸一把碎银给蔻霞:“你去那边陪酒吧,让我安静一会,别再过来了。”

“大少爷,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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