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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4/4)

所犯罪行:

一度迫使被害人受情的煎熬,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该罪(并非过失犯罪)并所犯次数数之不尽,实属累犯,必须从重罚。

在犯罪期间,用极为残忍的手段诱使被害人饱受神的折磨,对被害人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其行为的危害之大,必须从重罚。

刑的内容:

主刑:无期徒刑(无缓期)

附加刑:剥夺被的权利;没收一生的快乐;永久驱逐被害人的国度

刑罚执行期间,切勿打扰!

如今,我上缠满了刑。

这便是足够彻底的代价。

这,便是你留给我的刑。

番外三林墨留给多咪的信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想执着地追求,觉得一切都会是好的。后来,我们才发现,其实很多东西不需要得到,远远地观望最好。拥有的时候发觉一切并不是自己先前想的那样。于是纠结于为什么当初是冲动的。时间倾斜,却依旧无可开,无果可结。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发现自己改变不了某些东西,只能去拼命接受现实。真是太痛苦了。

我把所有申辩的权力都给你,我已经没有力气讲述我们之间的苍白记忆。我知你和我一样很努力地在小心翼翼维护这段错过又遇见的情。我知,我真的看得到。可是,也许,错过了再遇见,本就是一个更错误的开始。而我却把它当作是重生。

于是,我选择将埋。

埋。

撑不下去的时候,取一些用来抚心里的伤痛。这样会好过一,我想。

埋。

即使不幸与人离别,至少我还存有一份,让我自私一回。这样会比较安全,我想。

埋。

封存的记忆不会因为时间的逝而变质,不会因为生发了错误而变得不好,亦不会变淡、消失。

我知,这将是一个漫长煎熬的过程。可能我亦会后悔,想起的时候总归有些许遗憾。

但是,我明白,,不一定要说来,不一定要追求,也不一定非要有个结果。将埋,有时候就是最好的结局。

只需铭记,永远有一个人将你在心底。

对不起,我自作主张地将埋。

番外四我是巫

原来我是巫。

首先,我心积虑想要靠近你,故意让你回想起过往,将你从无忧无虑的生活中绑架到我闭的思想炼狱里。

接着,我用纯洁的心和纯洁的情诱惑你,让你觉得,其实好。

再接着,我成功将你捕获,在心里告诉你,你是我的,你永远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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