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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金雨欣and董明浩普罗旺(3/3)

,在对他行抓捕。

他恨极了那个叫伊莎贝拉的女人。那个企图用*和绯闻就把她捆绑在他上的女人。

她哭着一遍遍陈诉:她他。

她说她愿意为他放弃事业,只求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只求能冠上他的姓。而他只觉得好笑:一个以*为条件,换取功成名就的女人,居然会为了那所谓的‘情‘而放弃到手的一切?

他不是看不起情。他只是,从来都不信所谓的情。

,他不久前才为了自己好兄弟的‘情‘放弃了一个不错的片,回国去重温了一次歌手的日

但这并不矛盾,为兄弟祝福他的情的男人,并不一定就得相信情。他觉得这就如同喜看《泰坦尼克号》就非得要去找一艘快沉没的船,去实际上演一场同样的戏份一个理。

总而言之,无论是歪理也好,真理也罢,董明浩不相信情的理由,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嗤之以鼻,他也依旧我行我素。

因此自然,他对那个伊莎贝拉没有任何的好

这对于伊莎贝拉来说,是一场大的悲剧:她痴心着的男人,却将她的心踩到了泥里,纵然她有万般好,而他却都不在乎。

她痛苦着他的不解风情,而他也厌恶着,因她的多言,而导致的一场追逐。

只是,在这场追逐中,他遇见了她…

那个,穿着浅蓝连衣裙的女人。那个,让他终于相信了情,并且栽的破血的女人。所以说,很多人说着不相信情,那是因为,他们终究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罢了。

等遇到了,谁也别在说谁曾经多么的了不起,因为对上了那个人。真的就如同一张纸屑,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只有那人,而自己,怎样漂泊都无所谓了。

而今,董明浩正在被命运拉下这场名为情的游戏。这也算作是命运,对他的惩罚。

再次遇到那个叫金雨欣的女,是在黎机场免税商店。

他无聊,选了个人不多的店闲逛,而她。正在那里翻阅一本书。

他看到她的第一光洒在她上。她翻着一本书,看的很认真。上依旧着帽。他看着她看书的样,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平静了。

第二,他突然想起,她帽下已经剃光的发——那是他让店员帮她换衣服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他觉得很奇怪,她那,不像是为了去学人剃光的。而尼姑倒是很有可能。因为她尘的气质?总之,他好像得罪了一个家人?

不过,让家人穿着的裙,这亵渎神的觉…好像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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