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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3/7)

百元,加上自己的一千元,一齐给了史俊英。

一沓崭新的钞票,让所有满座朋哗然变。哇!这是两千元呐!这礼份太大了。

史俊英不肯接,俩人撕撕地一直撕到饭店里的雅间中。

史俊英:“我不要你的钱,咱俩之间不存在人情,如果我要你的钱,我史俊英就与你啥都没了。”

陆一平哈哈一笑,抓住史俊英的手,把钱放在史俊英的手上“别跟我说这个,这是我的心意,没有人情,只有情。小红我给了她一千块钱,希望她结婚时穿得漂漂亮亮、兴兴,你也如此,我不偏不向。我觉得你们都是我最亲近的人,你们一个个的离我而去,我心里即兴又难过。兴的是你们从此有了很好的归宿,有了一个避风港似的家,难过的是今后想找一个唠几句掏心窝话的人都难了。”

史俊英泪汨汨而,抓住陆一平的手:“一平,你别说了,我会回来陪你唠嗑的。”

陆一平苦笑了一声,着史俊英的泪“别说这孩般的话了,从明天起你就是肖家的人了,还是安心跟肖和平过日吧。 你若是有一婚姻闪失,我会不兴和难受的。”

史俊英明白,这是陆一平掏心窝的话,从明天起,她将是肖和平的妻,虽然会有机会再与陆一平来往不断,总要有所顾忌,一旦引起婚姻危机,反给陆一平增添烦恼,这是陆一平不想看到和不希望发生的。就算不忠于肖和平的情,与肖和平也谈不上情,仅仅是利用质的柴米夫妻而已,但现实里要忠于这个合法婚姻和事实的家。这是一个规则,是受法律保护的规则。

婚姻与家需要贤妻良母,需要夫唱妇随,在一起生活着,总得与对方有个依赖。送走老的,养活小的,把个小窝整的越舒适越好,让婚姻存续期更长一些,直到终老。不仅是自己这么想,大家也都这么想,不结婚双方是否愿意,有没有情成份,没有几人愿意离婚,都想一辈就结一次婚,尽每个人都不愿意一辈只守着一个男人或女人。

史俊英想,大概这是结婚的实际内容,至少大多数地球人都这么一代一代地重复着。把情说的至无尚,把婚姻说的妙浪漫,把家说的天坠,婚姻的形式就是男女结合,家的功能无非是培养生命,传宗接代,还要让这个组合格局规范并适合社会的需要。大众婚姻,不外乎如此。与肖和平结婚,成了一个家,是不是情,有没有情,有些不明白,甚至糊涂,但细琢磨一下陆一平的话,有一些理,至少自己认可这,自己从没有上过肖和平,但却最终和他结婚了。有陆一平介绍的一面,也有必然的选择成家的一面,有生理需要的一面,还有一心想上油田企业的一面,而后者的愿望更一些,质条件好一些,自己的日会好过一些,生下孩后也好养活一些。

史俊英承认喜陆一平,并且下定决心一辈着陆一平,或许,这算不上纯粹的情,但这是自己对陆一平的情。

史俊英也有所悟,情,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一,不一定非要有结婚才能肯定和现,也不是一张登记证就可以指定或代表的,也不是固定在婚姻与家当中才是情,似有些人常指婚姻外的男女关系为不正当关系,先不说有违人一说,就论起这个说教本,直接说近乎于荒诞,甚至说是一扯淡,而有人却在趾气扬、理所当然地举着“不正当”的大旗,鼓“婚姻即情,家即巢,孩情的结晶”无异于把加于人罢了。 情不情,谁心里没个数?婚姻承认夫妻关系和共同生活的关系,认可偶之间的关系、行为,而家是容载婚姻和现共同关系的格局,证明着社会认可的社会关系与存在形式。 固然, 情与婚姻、家有着丝丝缕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千百年来也没有人认真地分离过,总把居家过日,包括结婚,始终在围绕婚姻与家来谈情,把一大众认可的结合或把法定的结合,当情来歌颂或谈论,似乎说到婚姻以外的情,家以外的任何一男女关系,都有一耻辱,羞于启齿,让“不正当关系”这个词给的害怕了,胆怯了,反把纯真至诚的情打了冷,人为的否定了,有时为了表白自己的俗庸情观,顺便再打击一下,批判一番,以获得一个麻木着的藉与大众德的认可。这样一想,陆一平的主张还是有理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结婚就是结婚,情就是情。婚姻里有没有情,不取决于认何形式,而是取决于两个人。夫妻之情,固然亲近,并有奢望的依赖或关怀的思念,但与情相比,终是两不可同日而语的情。

史俊英心明镜似的,大概这一辈,与陆一平也就是这关系了,最终陆一平认不认可俩人之间的情,那是将来的事了,当前,还算不上情,是自己对陆一平的慕凌驾于友情之上,而陆一平的喜情与友情之间游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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