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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视台大厅的监控录象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莫一凡和琼斯是一起直
地下通
地,而最后却是莫一凡一人从地下停车场那边走
去,琼斯却永远的留在了里面。同时也可以看到,在电视台大厅里的那段录象中,莫一凡和琼斯明显的发生了什么
角,两个人的举止也都有些反常,琼斯这位女主播竟然当着很多人的面主动牵了莫一凡的手,可是后来却又不知为什么两个人闹得很不愉快,所以把莫一凡定为
号嫌疑犯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只不过令人疑惑的是,在莫一凡走
地下通
后,还有四个
镜的男人也随后就走
里面,可是这四人很快就从电视台大厅的一边走了
来,到总服务台咨询了一
儿问题后就
上原路返回了。如果说莫一凡就是杀死琼斯的凶手,那么这四个人就等于有两次从琼斯的尸
旁经过,但是他们却没有报警,这事就比较可疑了。
警方将几
可能
也全都分析了
来,列
了卷宗,其一,凶手不是莫一凡,而是那四个
镜的男人。因为他们本就是凶手,所以他们才没有报警。
其二,那四个
镜的男
和莫一凡是同伙。所以没有报警。
其三,那四个
镜的男
不想惹麻烦。因此虽然两次从尸
旁边路过,都没有报警。因为一般来说,第一个报警的人也会首先被警方列为嫌疑人之一。所以有很多人看到死人也不会报警,这样地事例多了去了,再多一件也不新鲜。不过如果一般人看到尸
后会怕麻烦,就算不报警。也不大可能会再一次从尸
旁边路过,所以这
可能
是最小的。
其四,琼斯虽然已死,但可能被凶手摆成了倚墙而立的姿势,一时间没有
倒,所以那四个人虽然两次从尸
旁经过,却都没有发现问题。
从卷宗上看,警方目前是比较倾向于第四
可能
地。也就是基本认定了莫一凡就是杀人凶手,只不过莫一凡比较狡猾,杀了人之后却把尸
伪装得比较好,这样很可能等莫一凡走后很久,琼斯的尸
才会被人发现,那样地话,所以在这期间经过地下通
的人都成了犯罪嫌疑人,也就把莫一凡的嫌疑降到了最低。不过这当然还得找到那四个
镜地男
后才能够最后确定,只是到目前为止,那四个人还没有任何的线索。问遍了电视台的人。也没有人认识那四个
镜的男
到底是什么人。现在警方已经控制了
黎所有地
通
,那四人如果想离开
黎是办不到了。但是要大短时间内找到他们也不容易。
而最后的嫌疑人就是报案的著名女主播黛西小
和另外的两名工作人员了,基于正常的程序,首先报案的人是肯定要受到怀疑的,不过经过初步的调查,发现不论是黛西小
,还是那两名电视台地工作人员都几乎和琼斯从来没有说过话,平时也没有任何的
往,更加没有利益的纠葛,也就是说这三个人都没有作案的动机。
此外,琼斯在电视台工作的时间还很短,并且
格柔和,从来没有和任何人结过仇,所以由电[视台里的人行凶的可能
不大。
警方一般查凶杀案,看一个人会不会是凶手,大多看的是两
,一是作案时间,二是作案动机,只有两个条件都同时满足的,才会被重
调查。而这几个嫌疑人里面,显然只有莫一凡才符合这两
。很快警方就调查
,原来琼斯是
黎时报主编亚
斯的女儿,而莫一凡正在和
黎时报打官司,单从这一
上看,莫一凡就可能会有作案地动机,更何况电视台大厅地录象里面已明确的看
来两人拥有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