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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的领地之后,
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
了。
丁逸不动声
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
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
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
到丁逸的
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撩开了丁逸的
,从他的
中伸了
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


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

仔短
,她
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大
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
刻的印象。很是
。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
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
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
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
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
地率
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
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脱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
上轻轻地挑逗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
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
行着亲密的接
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
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
住。他对自己说,要
住我应该是一个在
面前保持
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诱惑,所以我要
住。
他的
的某一
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
,
地
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
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
住,千万不要
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
小刺激你就要昂
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内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
,保持着一个
的雄伟姿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
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
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
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
一下。谁都看不
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
——此
的“下
”指丁逸最下面的
,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下
,诸位
狼请勿误会,谢谢
合,谢谢谢谢——
着亲密的接
。
“靠,这女人胆
真大,这样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
/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