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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逃不掉的恐惧(5/5)

最好老实,不然他们会把人整死随便找个借了事。我的罪反正不大,不就是嫖娼吗,多被行政拘留15天。我赶走到桌旁,接过警官递给我刚才的“讯问笔录”,这本来是一张假的,因为他们本就没有讯问过我,我一来被他们打昏,现在他们就有了这讯问笔录,这肯定是假的。我于是:“我要看一下内容。”

民警不耐烦地:“快看一下,没有问题的话就在每一页上签名,上自己的手印。在最后一页写上‘以上笔录已经看过,和我所的一样’,再签上自己的名字。”

我于是就趴在那里痛苦地翻阅了一下笔录,发现除了嫖娼的罪行之外居然还有一条严重妨害公务罪。我知严重妨害公务罪意味着什么:我曾经有一个朋友骑托车在路上被治安仔扣下,他只跟治安仔推搡了一下结果被警方以妨害公务罪逮捕,并且被判了两年。那时候我为了他的案带他老婆去询问过律师,律师解决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制或者罚金。

我急忙指着那条严重妨害公务罪,:“这一条罪我没有犯过。”

民警起来,抓住我的往桌上猛砸下去,我顿时又两冒金星。如果当时我不是被拷着,真的会跟他拼命,因为他随即在我两冒金星时行和另一个民警抓着我的手行签字画押了。

在那一刻,我哭无泪,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啊!然后他又递过来一页纸:“你他妈的把这个也签了。”我定睛一看,最上面赫然几个大字--行政拘留证。

“好了,翰教导你赶把这个走!我好去领东西,今天单位上给家里有小孩的发礼品,都让这个狗杂给耽搁了。”那个民警把手里的拘留证往翰教导手里一,径直走了。

翰教导走到我跟前,检查了一下给我的手铐,回看了两,办公室就我们俩,便:“唉,你这小兄弟太要了,这社会不是靠拳手就能逞的。”

我见翰教导是个好警察,便忙:“翰教导让我打一个电话吧,我不打他们会把我送去搞死的。”

翰教导沉默地着烟,他一脸很为难的样

我忙:“翰教导求你了,我只打给虎门的钟先生。”我把钟先生的官职以及钟先生在市里当大官的哥哥名号也报给翰教导。

翰教导了一烟,一脸正气地:“那你快。”完从一个装着我钱包和手机的塑料袋里拿我的手机给我,我赶开机打给钟先生。

钟先生居然已经知我的情况了,后来我知是老刘看到我被押来时就偷着把我的事情向B村派所副所长田勇汇报了,田勇今天白天正在外办案,他一时间赶不回来,于是打电话通知钟先生,他当然不是于救我之心,而是担心我会我跟他们之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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