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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番外李锦之兰芷liu来shui(4/4)

锦也是千般好万般好的,因为自己的缘故没能让他成为李家的少爷,她自然不舍得再在其他方面亏待他了。

这次离开并没有拿到钱,别说钱,连李占忠送给她的首饰也没拿来一件。而她平日里也是不存钱的,以前还能存一,自从又和李占忠在一起后,便一心一意地靠着李占忠了。煌披斩争。

所以母两个可谓是穷困潦倒,除了仅剩的一钱拿来买了车票,离经常远远的外,他们上再无半分文。不过还好那时候李锦还在吃呢,压也没觉到借的窘迫。也幸好万晓虽然脑有些风,也有些弱,可是人家肯吃苦耐劳踏实活。

在李锦两岁之后懂一事了,他们竟也找到可以落脚的地方可以安稳生活。

他们落脚的地方叫青镇,不过是南方一个偏远的小县城。万晓在这里的小饭店找了份工作,就一边带孩一边工作,日倒是也过得平静。

那时候的李锦可不像以后那样不定运筹幄,刚开始时到底是营养不良所以长得又黑又瘦,说话又迟,走路走的也晚,别人一岁多就开始走路,他到两岁才开迈步。这还不说,说话也有些吃,到了三岁时还在咬,一句话都说不准,说一个吃饭都能说成粢饭了。那时候没少被小伙伴们取笑,还被起了个外号,叫“小结

不过李锦到底是李锦,长大后能那样杀伐果断,也跟小时候骨里天生带着的那狠劲是分不开的。因为他母亲弱地缘故,他小时候没少被小镇上的孩欺负。四岁之前他打骂不还手,可是四岁之后就跟个狼崽似的开始学会反击了。

尤其是有些光的男人开始打他母亲的主意,他更是犹如狼崽一般凶悍的不得了。

不过到底小,跟同龄人打架还成,但是跟比他打的打架却每次都会打输。一般孩打输了都会哭会跑会向家长告状,可是李锦不同,他打架即便是打输也会重新爬起来,上几气后再继续打。别说告状了,每次打的破血自己找个小河边洗吧洗吧净,是从不敢回家给母亲看的。

因为母亲每次到都只会哭,她太懦弱,关于他的世她也从没有隐瞒过。每次哭都是像祥林嫂一样开始一遍遍地埋怨,埋怨都是自己的错才让他这个金贵地小少爷,过这野孩般的生活。

那时候的李锦从不觉得自己是金贵地小少爷,对于母亲说的那些事他甚至都懒得去思考。那时候他其实就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计划,不过五六岁的孩,就计划着等长大以后要在这个镇上开一家大大的饭店,能许多许多好吃的饭店。因为那时候他总是吃不饱,虽然他母亲是在饭店里打工,可是老板抠门,客人们更是如同饿死鬼一样,每一次从没留下过一丁的剩饭剩菜,这导致他越来越吃不饱。

镇上的人对外来人一向排斥,更何况万晓还一个女人带着孩,如同寡妇。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万晓的长相在大城市里掉人堆里都不一定能找来,可是在这个小镇还算清秀的。于是她门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觊觎女人嫌弃,让他们母成了全镇人都不待见的人。

又因为李锦如狼崽一样打架不要命,凶悍起来连大人都有些畏惧。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雨后的笋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饥饿一次次随便些什么吃的填腹中,迅速地起来,比起十四五岁的看上去都要大。所以让周围的小孩都对他产生了畏惧,不敢得罪他的同时,也不敢跟他玩了,整个镇上的孩几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将他孤立起来。

而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李锦十三岁,镇上又搬来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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