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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属于云挽歌的监狱生涯(3/3)

无可奈何。

警员带木槿离开的时候,她连连回看着苏安,但是苏安却不再抬看她,低着

时隔多年之后,木槿永远都忘不了当时的情景,队长泪拿着手铐,走到苏安面前,随着“咔嚓”一声,苏安的手被拷上了手铐。

然后苏安说:“谢谢您对我妹妹所的一切。”

那一刻,队长里经久转的泪终于缓缓落…

一夜失眠,第二天一大早,警员给苏安双手上了手铐,沉重的脚链锁住双脚,然后带着苏安从警察局来,上了车。

车上的玻璃都用帘布遮挡了起来,密不透风,视野昏暗。

可能是清晨的缘故,苏安只觉得手铐很冰,很凉,而脚链却很重,也很疼。

警员带苏安去的是案发现场,就是她和木槿的家,原本还担心木槿看到她会心里难过,得知她还在医院,便安心了。

警员到现场笔录、拍照,苏安指认现场,说明自己在哪里,哪个位置杀的人。一步步拖着脚上的铁链,脚镣锁在脚踝,随着铁链在地上,一阵阵的疼痛席卷着她,那痛真是让人记忆刻。

回去的时候,苏安透过窗帘隙看着外面的街景,觉得车开的很快,但是她的心速度却很慢…

第三天,苏安在警员的押领下上了一辆黑箱式囚车。

囚车里面森森的,有一个排气孔,风扇哗哗的转动着,苏安靠着窗玻璃,那玻璃比钢板还要,四周牢牢的焊接着铁条。

囚车去的方向是法院,在这里苏安将被定罪。

席的人很少,零星不到十人,苏安被带上法,警员打开手铐。

因为苏安代的很清楚,也认了罪,所以法院当宣判:“云挽歌持枪杀害王晓一事,属于特殊防卫。法律有规定,凡是对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云挽歌却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今年满16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因王晓本又有案例在,已经对他人人安全造成威胁。所以理应当对云挽歌从轻罚。本宣判,云挽歌因非法持有枪支罪,以两年有期徒刑,收押中西索里监狱,即刻执行!”

结束后,苏安被押走,转那一刻,突然奔来的木槿站在门轻轻地唤她

苏安神闪烁了一下,然后恢复沉寂。

木槿哭了,只是一遍遍的叫着,跟着苏安了法,苏安上车前转,看着木槿,温的笑:“傻妹妹,虽说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但我还是想告诉你,不希望看到你哭,就哭这么最后一次,以后再也不要哭了。”

上车离去,木槿凝视着离去的囚车,泪如江般决堤,闭双眸,朝着囚车,撕心裂肺的喊:“,妹妹送你了,你保重。”

一行泪从苏安闭的双眸间悄无声息的落…

ps:凌晨2:37写完这一章,不知哪个刺激到我了,又开始神经病哭了起来,对于我来说,我一直不愿意去回忆苏安的过往,但是过往却是苏安存在的一分,我必须去正视她的痛苦,她的无助和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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