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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喜欢的人她叫顾笙4000(3/3)

她是我喜的人,她的名字叫顾笙。



乐山脚下,微风送来了寺庙檀香,一缕缕传递过来,撩人心扉。

任洋见韩愈脸上带伤,愣了一下,连忙迎了上去。

陈煜站在另一旁,见下山的人只有韩愈,却没有陆初的影,抿了抿,迈步朝山上奔去。

坐上车,任洋不放心,皱眉:“伤得不轻,安全起见,最好还是先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

韩愈接过任洋递给他的手绢,拭着嘴角血迹:“简单理一下,给律师和公诉方打电话,让他们带着法律文书到酒店找我。”

“现在吗?”任洋看了看腕表时间,已经快十了。他们回到T市,还不曾倒时差,好好休息过,再说老板…吃得消吗?

“现在。”手绢上赫然现一血痕,韩愈看了,眸狠狠缩了缩。

任洋迟疑:“鑫耀票下跌,目前亏损严重,陆氏为经营方,应该负全责,您这时候接这个手山芋会很棘手。”

示意任洋开车,过了一会儿,韩愈略作沉:“打电话给欧,暂时把她调回来帮忙。”

任洋不说话了,连欧都调了回来,老板这是打算在这里扎常驻吗?

“鑫耀漏填补起来需要几天?”韩愈问。

“至少一个星期。”

韩愈答:“三天。”

三天已是极限,想到阿笙和陆初呆在一起,他就恨的寝难安。依他现在这副模样前去见阿笙,只怕会吓坏她。

有些事,不能之过急,否则只会适得其反。

任洋眉都快打结了:“五天吧!账面亏了将近十亿,不是一笔小数目。”

“三天。”

带血的手绢直接砸在了主驾驶座前方的挡风玻璃上,任洋吓了一,不敢讨价还价,敛了心神,应:“好,我尽力。”

任洋和韩愈认识十几年,虽然看似熟稔,但对他却是又敬又怕,这时候反倒佩服起山那位陆总了,这年敢往韩愈脸上动手的人,是少之又少了,几乎没有,只此一个。

“这几天派人在风景别墅外面盯着,但凡座驾,都要跟了。”之前告诉陆初,鑫耀危机过后,他会专门去别墅接阿笙离开,无非是语言陷阱。

初若是听信了他的话,势必会把阿笙送到别的地方去,届时让他空跑一趟,找不到人。

任洋回

看了韩愈一,凝声:“如果您要接太太回来,就算是陆初,也没办法拦着。”

看到陆初,她还愿意回来吗?六年夫妻情,她忘了和他相的五年,却一直记得一个叫陆初的男人,孰轻孰重?

孰轻孰重…

他确实有很多方法可以带她离开,但他不想吓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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