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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3/4)

的昌,在神状态异常下,更难从尸上发现有何不对,就算她发现有异,但说的话已不足为警方所采信。还有,因为尸已经腐化到至亲难以确认的程度,警察可能不会带案发即拘留的嫌犯前去指认。所以雪很可能在母亲尚未指认前,就先行火化了。

“至于梅泽吉男的老婆文又另当别论。她毫无涉嫌因素,女儿的尸一被发现,便会被要求立即前往指认。由于指认者是死者母亲,就算有疏忽的地方,警察也会认真考虑。因此有必要让她的女儿相当腐烂,甚至化成一堆白骨。基于上述理由,时将尸分为埋组和浅埋组了,而雪的尸埋了。”

听完御手洗的这段解说,我不禁咋。没有想到这个案的真相竟然是这样的:“原来如此…实在太令人讶异了。可是,若是如此,虽然把时和雪的组别对调也没什么不对,但是为什么不让被当作时的雪那一整组放在浅埋组也就是前半组呢?如果这样的话…”

“哎呀,我不是说过了吗?时也怕警察看到第一个后大惊骇,然后就再往下追查呀。比如说若是她故意将时藉由浅埋而被第二或第三个发现,那么信代或礼中,有一个一定得当第一个。但这两人尸的上下两分,都分别为两个人的,不论是谁当第一个,当她被像知那样丢弃不埋的话,肯定母亲的文一定会发现异状。我敢跟你赌,母亲的在这方面的度可是很的。时在计划时最警戒的是她们的母亲,而非警察。

“而且,在未腐败的状态下,看到这样的组合尸,再单纯的警察可能也会觉得有异,至少会尽全力动脑去想。好,那如果是把无尸当作第一号呢?这尸虽然只缺一分。可是凶手会很不安,这我刚才说过了。所以,要拿来当作第一号任意弃置的,再怎么想,都只有知最合适。”

“那么,如果一律…”

“你是说一律都埋好吗?若是如此,就失了与阿索德相关的契机。警察可能上十年时间才起所有的尸,于是就不会和平吉的手记联想在一起。而且那些尸上,别说看不到痣,恐怕连芭伶娜的特征——脚骨和趾甲变形都看不到了。与其这样,还不如都被发现。万一不好,可能六都永远找不到,或是刚好没找到无的那。这事不能说绝对不可能。而且这‘巧合’便会很乌龙的成为指凶手的证据。这样一来,辛辛苦苦预备自己尸,以及其他所有的事不都白了?以时来说,这六一旦被发现,自己就安全了。而且这期间不能太久。不只是为了看到芭伶娜的特征,而且因为她已设计成找不到凶手的悬案,所以找不到尸的人就等于是凶手,这风险很。而且在六被找齐之前,她必须隐躲藏,若是时间太长,对时来说也不是愉快的事。”

我叹了一气,然后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我还有一个问题。死者几乎都不是全尸,难警察没有从血型找吗?”

“很凑巧,她们的血型都是A型,这方面饭田先生算是行家。据我所知,现在血型不只ABO,还有MN型、Q型、RH型。最主要是抗的不同,但要排列分类,那么人类的血型又可细分为一千多。不仅血型,上下分割的尸,如果详细、骨骼组织分析,这件命案还是骗不了警方。”

“是不是乡下警察的关系,疏忽了这方面?”

“撇开乡下警察不说,即使是现在的日本,一条街有大医院的,也几乎少之又少。命案发生之时,血方面的检验,大概只有ABO三血型吧,这一方面我不清楚。不过我知MN型、O型的发现,是战后的事。饭田先生应该知这些吧?那就没错,昭和十一年的时候,一般人只知ABO血型。”

“染是从血离的吗?”

“可以从血、唾肤以及骨离。但是这宗命案发生在昭和十一年,尸现在已经变成一堆残骸、粉末,早已不可能利用血、染、骨骼组织等判案方法。现在都是用显微镜在办案,由此上,现代对犯罪者来说已经不再是个天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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