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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蜀中鬼才全一万字(4/6)

的那些东西…

李显扑哧一声笑了来:“柯老师,您可跟父皇一模一样呀,听了这些就想记下来!”

要是放到从前,这和皇帝比较的话就是大逆不,而现在,切,皇帝他自己都不在乎,又没外人,说了又怎么样?

李隶没好气的看了李显一,知自己这个弟弟从小就疯惯了,加上跟在我这个被朝中某些人称为‘蛮’的人后面,现在的表现,只能说正常。朝柯得平:“老师您就别写了,大帐之中早就有专门的秉笔校尉写下了这些东西!”

说得也是,皇帝亲自挑选的人,共三人,三班倒,责任就是保护我的安全和抄写我说的每一个字,也就是说,现在我的任何举动,都瞒不过皇帝,但是,我又没什么东西可以隐瞒他的,他的,随便他了,正不怕影歪,嘿嘿…当柯得平看到那些东西已经被记录下来,又得到了李隶的保证以后会将所有他兴趣的、我说过的话给他看时,他就慢慢的恢复了平静,然后,一个问题又冒来:“大将军,这律法面前人人平等,恐怕不容易吧?还有,商人如何能给国家创造财富?”

“这个,让大理寺**于朝廷之外,负责专门的法律审,也就是说,以后,所有地方官员都没有开堂审理的权力,他们只有理百姓的权力,审理案件的权力和定案的权力并不在刑,而是在大理寺,刑只是负责抓人和前期的审理,要定罪,必须由大理寺的下设机构裁定!”

我这个念也是在刚才才想来的,他的,把现代的那些东西拿来用下。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的规矩就是律法,制定法律称为立法,立法权属于皇帝和中书省,由皇帝召集天下人行完善;大理寺是实行法律的地方,称为司法,司法权就是在大理寺手上,审理案件皆由其理;而维护律法的重要和权威,就需要执行,称为执法,执法权属于刑,刑接受大理寺和中书省的双重领导!这样一来,那些地方官就不可能草菅人命,且不说他要草菅人命需要收买已经**来的刑下设机构,光是各级御使就够他们疼的了!”

我转了转念,还是将现代的东西抛比较好。

“以后在地方,衙门内将分成几大块,地方官理政务,刑负责治安,大理寺负责律法。每一个县设一个小机构,每一个州设一个中机构,到京城大理寺为最审理机构。如果有人不服判决,可在有效时间内上诉上一个机构,直到大理寺,大理寺为终审裁决,除非皇帝有赦令,否则不可更改,不可违背!”

“说了这律法,我们再来谈谈商人的财富一说!现在大多数人认为,商人是聚敛天下钱财,其实不然!一个国家,无农不活,无仕不稳,无工不,无商不富!”

“农业,是国家的本,吃都吃不饱了,还谈什么其他!吃饱了,人和人之间就有争斗,需要理,这就是仕,也是官!然后国家和国家之间,如果你的工业,也就是你们瞧不起的那些手工匠人太弱,造不来上好的兵,发明不来让农业增收的工,那这个国家很容易就要被其他国家吞并;最后,商人,商人是趋利之人,但是你们要知,在现在,一斗米的价格几何?虽然现在是战不断,但是在以前,老百姓一年地卖的钱除了买一日用品外,连油盐都只能买很少一,更比说什么衣服之类的,在乡下,吃油盐和都是自家来客才舍得用,平日,茶淡饭既可!”

我顿了顿,是呀,没有商人,这老百姓光靠地,谈何娶妻生呢?于是继续:“商人,什么是商人?就是把东边的东西卖到西边去,赚取其中的差价,其中,所的心思并不比当官的少。举个很简单的例,商人知算帐,在商人那里,绝对不会存在糊涂帐,而朝廷里呢?恐怕里面的糊涂帐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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