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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第321章崇祯四年的二十(4/7)

一个时机——虽然隶主和周扒有着许多共同之,但会逃跑的隶跟不会跑的长工是不同的,所以监工从来不会在早晨光线晦暗的时候就把他们放营地,而是要等到日、天光大亮之后,才驱赶去劳动,并且还没到黄昏就会收工。但台湾这里的气候比较特殊,有时即使在下午也会突然升起山雾…而这就是阿诺基他们等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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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山雾渐渐散去,显散落在山林间一滩滩洼,蓦然之间,光透过树叶的隙穿,照在浅浅的洼之上,反耀的闪光。鸟鸣和虫鸣声在丛林中不时响起,随后突然又多了一阵“刷刷”的草叶声——只见一壮的黝黑山猪悠闲地走丛林,四东嗅嗅西嗅嗅,貌似在寻觅

突然,这山猪仿佛觉到了什么,不安地抬了抬——虽然没有看到任何异状,但某野生动特有的生存本能,还是让它到自己似乎被什么可怕的捕猎者给盯上了。

但它还没来得及任何行动,一锋利的标枪就从木丛背后攒来,直接刺了山猪的睛,地扎了它的颅!一声悲鸣之后,垂死的山猪又继续窜了十几步,但最终还是无力地倒下了。

又过了片刻之后,从树丛中蹿了几个裹着兽的猎人,为首的男人是麻豆社的年轻领莫纳,他悍健壮,下和脸额上都刺着纹面,虽然刚刚打到一大猎,但脸上却看不丝毫的喜悦。

很多人都不知的是,或许是由于从秦汉时代就长期接中原文明的缘故,海南岛的黎人固然社会形态较为落后,但绝非什么吃人生番。而跟中原文明接较迟的台湾岛土著,却是真正的残忍猎族。

更要命的是,台湾土著们的杀人猎,往往并不是为了抢劫财和仇杀——当然,如果能杀死仇人或抢到财自然更好,大多数时候仅仅是为了证明自己能杀人,或者只是为房间添加装饰品而已,就像后世不少加拿大和国的狩猎好者,非常喜把猎到的熊或麋鹿成标本挂在墙上一样。

每逢台湾原住民的男孩成年之时,这些少年就要举行“草”——也就是猎人,作为他们的成年礼,互相偷袭其它的落,然后把猎来的人挂在自家村寨门的架上,以此来庆祝自己的长大成人。

——以台湾原住民的观念,似乎只有杀过人的男孩才能算是男人,才有资格纹面…

年复一年,台湾的原住民就过着这样野蛮而血腥的生活:在林间追逐野兽,寻山泉而饮,斩下敌人的颅,夜晚则围着篝火舞,大。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就是一场献祭,死于战斗乃是至的骄傲。

麻豆社是台湾南平原上最大的土著落,拥有足足上千的人,作为麻豆社领的儿,莫纳自小就想成为村中的英雄。而在十四岁的成年礼“草”之中,他也果然表现,通过一次巧妙的伏击,成功杀死了两个正在狩猎的新港社土人,并躲过新港社的追击,成功带回了这两个倒霉鬼被砍下的颅。

从那一天开始,莫纳光荣地通过了祖灵的考验,获得了纹面的资格,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勇士。

接下来的日里,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和非凡,让周边的落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发抖,莫纳十分衷于“草”…时至今日,这位“英雄”的屋里已经摆放了三十几个收藏品,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其中大分是台湾土人的脑袋,也有一些脑袋属于倒霉的汉人商贩,甚至还有几个红人的颅。

如此频繁的“草”,自然给麻豆社带来了不少仇敌,但莫纳和他的父亲——麻豆社的上一任领都对此不太担心。相对这个岛上的其他落,麻豆社本就人格外众多,能够动员五百多名战士,在跟其他落的征战之中拥有碾压式的兵力优势。而附近的另一个大落目加溜湾社,也是麻豆社的亲密盟友。红人的“雷铳”固然很厉害,但他们人少,麻豆社并不怕他们,只要了大员港半天的路程,就不再是红人的势力范围了。所以莫纳和他的父亲一直都认为,这世上没有什么势力能威胁到他们的落和猎场。

然而,从六年前开始,麻豆社终于遇到了真正的大敌:一伙来自大海对岸的汉人异族在麻豆社的猎场登陆,并且这伙人不像过去的那些海商一样来去匆匆,而是开荒伐木,兴建房屋,似乎要在这里常住下去。

如果他们仅仅是占了那片名为“打狗”的荒凉海滩,麻豆社或许还不会很在意,但这些汉人却得寸尺,不断地向内陆,很快就渐渐接近了麻豆社的几主要聚居地。莫纳的父亲自然不能容忍族的猎场被侵占,于是带着落里的勇士打过去“草”,杀了他们的好几个人,然后割下他们的颅,祭奠祖灵,以惩罚他们冒犯麻豆社神圣猎场的罪孽。可对方也同样展开报复,烧毁了麻豆社的一座小村

这样零星的战斗持续了很久,双方谁都奈何不得谁。虽然麻豆社一方仗着熟悉地形,杀死的汉人更多,但汉人总是不断有后援从大海对面赶来…最终,一场决战爆发了,麻豆社的四百战士和目加溜湾社的两百援军,在祖灵庇佑之下杀了汉人的村。但迎接他们的却是弥漫的硝烟和一阵阵密集的枪响!比莫纳在下暴雨时听到的雷暴声还要密集!想不到汉人居然拥有这么多的“雷铳”!比大员港的红人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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