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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字数一,勿dian(9/10)

德古拉报仇而的准备,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理他还是懂的。

而范海辛,对聂斐这个不得已的临时拉丁来的传承者也是不吝赐教,虽然问题都很幼稚,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谁叫小说和电影中都把血鬼和狼人神话了?什么黑法啊,公侯伯男的等级分别啊,圣光系法对黑暗生的克制啊,平白无故地为狼人和血鬼添上了一层神秘。

“当然,并不是说普通武弹药就对血鬼和狼人无效了。只要弹足够多,一把小径手枪也能打死血鬼或者狼人,前提是你把他们得稀烂,失血而死。只要手法够准,一把菜刀也可以砍下血鬼和狼人的

“需要注意,血鬼和狼人血小板能活跃,与人类相比,同样的伤血鬼和狼人的失血量只有人类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少。所以,对付血鬼或者狼人,普通武弹药不怎么合用。

“而即使是一粒由女式袖珍手枪发来的硝酸银弹,也能掉一血鬼或是狼人,别的任何弹一粒绝对不够——即使你运气好打中。什么?反材类的狙击步枪?相信我,除非是一枪爆,否则使用狙击步枪的你绝对会死。别忘了反材狙击步枪那该死的噪音和慢得令人发指的上弹速度,以血鬼的移动速度,一枪没能掉目标,你就死定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德古拉这家伙没有普通血鬼的弱,我追杀了他一个多世纪,所有能用的办法都已经用遍了。无论是银还是他不得不沐浴光,我甚至还曾把他我用大蒜和硝酸银置的池中…但都没办法彻底杀死他。

“传说中德古拉是血鬼的老祖宗,我怀疑他是血鬼病毒的原,无论是细胞再生能力还是对光、银等等血鬼致命剧毒的抵抗力都得离谱。要掉他估计只能砍掉他的然后放在光下面暴晒了…可惜的是,他的能力太大了,跑得最快,得最,力量最,还能飞。就算是我,也没办法砍下他的

“听着孩,如果你要救被德古拉抓走的小女朋友,必须杀死德古拉,砍下他的。当然,你的女朋友就算救回来也已经是一个血鬼了,所以你最后还是不得不杀死她。个人建议你在黎明的时候让她拥抱光死在你的怀中,这死法比较浪漫。想当年我的初恋女友就是这么死的…当然是我亲手了结她的,难你要我,亚伯拉罕-范海辛,一个狙人,睁睁看着我挚的女孩变成一人血的怪么?再说这也是我初恋女友的要求。一个绅士是不会拒绝女士的要求的。

“我的?哦孩,别被小说误导了,诚然,狼人是喜吃人喝人血,但是我的谱比较丰盛。虽然人类的血和普通品我都能吃,但是我不会吃人的。

“自从我变成狼人咬断我初恋女友的之后,她的血就已经让我克服了吃人的望。咳…当然是在她变成了血鬼我才咬她的。相信我孩,你能到的,只要想想你的小女友,只要想想那该死的婊养的德古拉让她变成了人血的怪,你一定会恶心的死都不想吃人…

“我为什么会变成银狼人?这我怎么知!我他妈的为了这个问题解剖了上万狼人的,至少一千是活解剖,还因为这个读遍了欧名校的生学可是还是没清楚!我只能说,我他妈的变异了!

“拥有了狼人一样的力量、速度和变能力,不怕银,不怕紫外线,能在光下变形,的离谱的细胞活…你该知细胞活代表着什么吧?这代表着的自我修复能力,细胞活,受伤后复原越快,这就是狼人和血鬼为什么看上去打不死的原因。

“…血鬼本造血能力低下,但拥有能把别的生的血转化成自的消化系统,所以需要不断地血维持生命。血鬼的细胞活远超人类,所以细胞更新速度更快,所以才会以血为

“…而狼人吃人,则纯粹是因为野兽本能罢了。狼人不光喝血,还吃,比血鬼更恶心。因为狼人的造血能力远超血鬼,比人类都。所以人类并不能算是狼人的主,但他们喜吃人,因为对狼人来说,再没什么比人更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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