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至洪皓衙中,让这南北朝广泛参与制订制度地员老之臣,审阅自己的河东发展大计。
洪皓虽在地方忙得不可开
,却未昏
,细看之下,不由骇然
:“相公如此经营河东,莫非不再作北伐计?”
杨再兴摇摇
:“河北为大宋心腹之地,如何能够舍弃?只是
下兵
还不凑手,便是
取之,也不得安稳,得而复失,于国何益?三晋之地,昔年晋文公因之以六合诸候,晋
而秦弱,
太行即可取中原。用之以积钱粮,方可为长久计,一味打下去,却怕一曝十寒,反伤大计!”
洪皓这番却不争执,

:“相公计较
远。老夫更复何言,如此大计,不在昔年岳相经营荆襄六郡之下,假以时日,当大有可观!”
杨再兴黯然
:“岳帅当年经营荆襄六载,钱粮之属俱备,北伐之日,止民即不下六七十万,犹不能一战成功。虽有朝中掣肘,也可知兀术当年兵
并非
泥塑。如今河东一路虽然尽复,以某今日之能,犹远不及岳帅当日,岂敢狂妄?天若予便,杨某若也有数载恢复之机,河北当可尽复旧观!”
是夜,相府中大会诸文臣僚属,河东要员不下百余,尽集于此。由杨再兴将河东大政颁布。
一曰兵政:兵权虎符,皆由使相府而发,各路节度使不得妄动别州兵
,各州县每万
练骑步军千人,由泽州府
战
五百匹,钱粮权由晋城商号支取。两年后地方税赋渐丰,再由地方支
。太行之
。圈
囿若
,不得稼穑,只合放牧,自夏国辗转而来的蒙古
若无意外,尽归其中饲养,自此从蒙古买
,须
牝牡若
。以便自行繁
。
二曰
政:河东诸州县。百姓
散,田地久荒。今年虽广集
民,故旧返乡者十不存二三,往往附郭而居,着每十
为一甲,百
为保,选其贤良者为首,勿令
散,但凡家有壮年者,即授钱粮、
、农
等,耕
不足,则
使用,由保甲调之,每人授田三倾,无使荒芜。平日里稼穑,
秋收之后,壮年者均须集结一月,就乡里校场,由岳家军中校尉训导,熟练兵甲旗号,知金鼓
退,免致贼来无自保之力。每十
一
壮者,充
岳家军,其家中若别无劳力,其田地由保甲共耕之。绍兴二十年十二月前,皆不取赋税,此后每年取田间所产三十税一。凡年老无依,或家无劳力者,由官府赡之,无使冻馁。
三曰学政:百
之间,必设学塾,若无贤才,由晋城派遣,县有县学,州有官学,许百姓良家
塾,县学及州学考
中式者方可
读,州县中设匠学,教授诸匠技艺,官学均无须束之费,皆由官
。县中别设女塾,许聪慧女
学,亦可由匠学
行,年满十八岁者许考取州县织官。州府以上设军校,凡
县学者,勇武之辈可
军校学战守之策,考
中式者日后岳家军中优加录用。县每年一举,州两年一举,泽州三年一举,分文武两科,另加匠作诸科,文者中式,可授官职,亦可
学中为师,武者中式,可
军中效力,亦可为地方教官,匠作者则
行中任职,亦可
匠学中为师。
四曰吏政:州县府衙中不再由地方将帅任职,宜选贤良充任,岳家军只宜保土杀贼,不可
涉地方吏政,兵
所在州县可于城中近城门
安营,
不得穿城而过,地方官吏若有贪赃枉法者,皆不由军中得置。泽州使相府别设言官,分居各州县,以察民情,若地方官吏有不法者,皆由枢密行府巡察
治。未收农赋之前,一应商税,均不得超过值百取二。所得税
,须
府库,
晋城商号之法记账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