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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章那恐怖的三首怪(3/3)

来不会无缘无故的想要听别人,特别是掌握相关职能的官员讲故事。

一旦这样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行改革。

打着历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符合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著的两不听之一的‘告父母、妾告夫、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朋友都要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适用范围清清楚楚,而且,非公室告可以在某些特殊条件,转为公室告。

譬如,告父母,依照秦法规定,假如父亲确实犯了罪,而且为公室告,那么,‘女’有责任检举揭发,倘若不能检举揭发,那对不起,就要被连坐!

到了汉室,因为黄老派崛起,法家衰落,所以,律法都经过了微调。

就跟今日法家的事情一样,改一下文字,调动一下顺序,以此使得法律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所以,在事实上,今日的汉律,是黄老派和法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黄老派政治家在过去数十年的最大成果,就是废除了连坐和‘’刑,这两个秦法里的大杀,同时贯彻了小政fǔ形态,与民休息,避免涉百姓的家务事。

而在这个黄老派开始式微,法家将要崛起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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