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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会无缘无故的想要听别人,特别是掌握相关职能的官员讲故事。
一旦这样
了,那就表示,皇帝打算对此
行改革。
打着历史上的故事的旗号,予以调整。
而在现在的汉室,掌握了整个司法和审判
系,乃至于司法解释权利的人是法家。
掌握了司法的法家,近些年来,已经开始肆无忌惮的修改法令,以期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法家
的这些事情,动静不大。
通常只改动律法里的几个字,甚至连字都不改,只是调整文字的先后顺序。
甚至,只是加一个标
符合
行区别。
但,他们这样
的后果就是,整个汉律到现在,都已经越来越让人不舒服了。
而现在,天
要听的又是‘公室告’和‘非公室告’这样的事情。
这让汲黯真是惶恐不已。
你要知
,在秦汉两代,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就是贯彻始终的两个司法名词。
前者,大抵相当于后世的公诉。
由国家、官府
行控告。
但后者,却不是民事诉讼。
而是法律规定禁止诉讼的内容。
譬如,臭名昭著的两不听之一的‘
告父母、妾告夫、
婢告主,皆勿听而弃告者市。’
‘女’告父母,妻妾告丈夫、
婢告主人,官府都不会受理,假如一定要告,那原告就要被判
弃市之刑。
但事实上,这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关系,远非字面意义理解的这么简单。
作为空前繁荣和详细到号称连老百姓‘
’朋友都要
一手的秦法,也没有这么简单
暴无脑,事实上整个系统规定非常详细,详细到什么程度?不仅仅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适用范围清清楚楚,而且,非公室告可以在某些特殊条件,转为公室告。
譬如,
告父母,依照秦法规定,假如父亲确实犯了罪,而且为公室告,那么,
‘女’有责任检举揭发,倘若不能检举揭发,那对不起,就要被连坐!
到了汉室,因为黄老派崛起,法家衰落,所以,律法都经过了微调。
就跟今日法家
的事情一样,改一下文字,调动一下顺序,以此使得法律符合自己的价值观。
所以,在事实上,今日的汉律,是黄老派和法家相互妥协的结果。
黄老派政治家在过去数十年的最大成果,就是废除了连坐和‘
’刑,这两个秦法里的大杀
,同时贯彻了小政fǔ形态,与民休息,避免
涉百姓的家务事。
而在这个黄老派开始式微,法家将要崛起的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