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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九转洗髓(3/3)

但也还是觉得那不过是个虚名,不值得费太多的心力。否则的话,他只要结丹,冠军就没有任何悬念。

不过对学院来说,荣誉是非常非常的重要。荣誉让学生有归属,有集,有荣誉。一个重视荣誉的学院,才能有凝聚力。

小到学院,大到帝国,都需要集的荣誉,来维持向心力和凝聚力。让学院的学生为学院自豪,他就会学院。让帝国的人民为帝国自豪,人民就会帝国。

良好的质条件是集存在的基础,荣誉,则是集对于神层面互相认可的必然需求。

赢祯看到歌在沉思,突然问:“听说,有个梅卿卿的小姑娘曾说过,你要在世界学院试剑大赛上获得冠军,就你的女朋友,是不是?”

恋的女友谈论前倾慕对象,多少让歌有些尴尬“这个,年少轻狂、年少轻狂…”

赢祯脸上的笑意愈发古怪“听说,你还当场赋诗一首,差就把人小姑娘骗到手了?”

歌摸着额作苦苦回忆状:“哎呀,时间太久了,居然有些记不得了…”

“切…”赢祯哼。要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歌的,赢祯应该算是第一了。有了神的优势,这是卓文萱都难以比拟的。赢祯当然知歌的记忆有多变态,别说两年前的一首诗,就是他三岁时随便某天吃的什么,只要他愿意,都能立即想起来。

赢祯也不想过分歌,毕竟,也是过去的事了。想了下:“不行,你也要给我写首诗,只单独属于我一个的…”

这个要求,看起来很难,其实赢祯只是要求歌给她自己写一首,并没有要求诗有多好。

歌有三世传承,抄一句应景的还是不难。神思一转:“无彩凤一起飞翼,心有灵犀一通。”

歌念的虽是残句,却极为贴合两人现在的情况。而李商隐的这两句也是传世名句,丽华,意味长。其中所用典故,也没有文化差异。赢祯为公主,对于古诗词有着极为厚的功底,不但很容易理解了此诗,更理解到了此诗的心心相印、孤而不凄的绝境界。

赢祯低声念诵了两遍,明艳绝的玉容上反一片黯然“不知何时,我们才能光明正大的待在一起…”

歌只能再抄“金风玉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首由词化来的诗自然是不和韵的,但这几句也是极为贴合情境,自然又让赢祯一阵动。

歌的说的这几句都是传世名句,其文字工巧妙,情韵兼胜。若从诗歌角度来说,远胜歌给梅卿卿念诵的那首质朴小诗。

卓文萱虽是好友,赢祯却不想让她知她和歌间的私情。因为怕在卓文萱面前脚,赢祯在学院门就把歌放了下来。

虽然依依不舍,不过歌的几句诗却也让她斗志昂扬,满心喜。因此,走的极为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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