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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3/3)

,于汴京设行台尚书省。

天眷元年(1138年),领三省事宗磐、宗隽在朝廷专权,外结左副元帅挞懒,将河南、陕西地割还宋朝。对此,宗弼在朝内支持宗等人决反对。

天眷二年(1139年),金熙宗以谋反罪,诛宗磐、宗隽,解除挞懒兵权。拜宗弼为都元帅,封越国王。

天眷三年(1140年),挞懒与宋人通受赂事发,熙宗命宗弼诛挞懒,加封他为太保,兼领燕京行台尚书省。因宗弼之请,熙宗又发动对宋战争,兵夺回原还宋朝的河南、陕西之地。由于河南、陕西各地守将大多是金、“齐”旧官,金军攻来,纷纷迎降。

一月之间,金军攻取河南、陕西大,宋岳飞等退到颍昌(今河南许昌)以南地区,宗弼顺利驻汴京。

宗弼企图趁势占领淮河以北地区,又挥军南下,在顺昌(今安徽阜)败于宋刘锜,在郾城、颍昌大败于岳飞,宗弼险些被俘。形势对宋朝极为有利,岳飞也乘胜兵,大有收复河南攻河北之势。但宋宗下令岳飞班师,于是宋军全河南。

九月,宗弼朝,是时熙宗南巡到燕京,左丞相完颜希尹亦在随行百官之中。宗弼还元帅府(驻祁州),饯行宴会上,希尹与宗弼言语相忤,宗弼大怒。次日向皇后裴满氏辞行时,详述其事,言希尹有不轨言行。宗弼走后,皇后向熙宗奏明,熙宗派人追回宗弼,许宗弼诛希尹。遂杀希尹及其二,又杀了希尹的心腹右丞萧庆及。翌年,宗弼升为左丞相兼侍中,仍任都元帅,领行台尚书省事。

金夺回河南、陕西后,行台尚书省从燕京迁到汴京,主要掌原“伪齐”统治地区。完颜宗弼在行台革除“齐”弊政,采纳范拱的建议、减旧税三分之一,百姓得以复苏。又令原“齐”诸军将士解甲归田,人情大悦。厉行文治,选能吏,讲求财用,重文人。

选名士十余人备官属。涿州范人赵元在行台凡十年,吏事明,宗弼知之,行台或有事上相府,宗弼必问“曾经赵元未也?”其见重如此。宗弼选信用的蔡松年、曹望之、许霖、张之周等,直到海陵王、世宗朝都是理财名臣。北方社会经济得到一定恢复。

宗弼扶植的汉官,大多数是原宋朝旧臣,他们与金初重用的原辽朝汉官韩企先、孟浩、田珏等人有矛盾。皇统元年五月宗卒,不久宗弼返京师辅佐熙宗,任蔡松年为刑员外郎,开始在朝廷扶植新汉官集团。

皇统六年,右丞相韩企先病卒,田珏被宗弼排挤朝。七年六月,又借故杀田珏、奚毅等多人,孟浩等三十四人被指为同党迁徙海上。尚书省为之一空。宗弼扶植的新汉官集团代替了旧汉官集团。

宗弼自天眷三年(1140年)顺昌、颍昌大败后,并未放弃与宋划淮为界的打算。因宗弼之请,金熙宗下诏伐宋。

皇统元年(1141年)二月,克庐州。与宋军战于柘皋镇,大败,各自回兵。[15]宗弼派人密信给宋宰相秦桧,要求“必先杀岳飞,方可议和”,[16]敦促宋宗割地议和。九月,宗弼先放回扣留的宋使者两人,表示愿意议和,随后又亲率大军渡淮河,破泗州、濠州等地。宋宗遣使表示愿意接受议和条件。

皇统二年(1142年)二月,双方正式签约,时为宋绍兴十二年,史称“绍兴和议”(或称“皇统和议”):两国东以淮,西以大散关为界,淮上游的唐邓二州和西面商、秦二州的一半割让给金朝。南宋向金称臣,输纳岁币银、绢二十五万两、匹。[19]三月,宗弼还朝,兼监修国史,以功拜太傅,赐人各千,驼百,羊万,每岁宋贡内给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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