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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遭遇上(3/3)

各样的歌声,特别清亮悠扬那。这状况,让全心投教学工作的汤森不胜其烦。

他烦,不是因为那些牧歌不好听,他也不会禁止哥哥妹妹情情的歌词,但是为一个衙内,被人绕着挑衅是不能忍的,不是用刀枪还是用歌词。

“我去赶他们走?”近卫队长看汤森不乐意。

“那能行?”汤森摇:“兵来将挡来土掩,咱不能欺负人,也不能饶了他们”

汤森几步走到草地中,对着那些到的小副官们拍拍手:“集――合”

纷飞的朵中,五十多人呼啦啦的跑回来,在汤森面前站成三排,稚的脸上一片严肃。

“我们是一个集锐不能在任何方面被人比下去”汤森对小副官们说:“他们唱歌,我们也有得唱,有没有信心?”

“有”

“有没有决心?”

“有”

“有没有恒心?”

“有”

“好。”汤森把袖一挽:“今天就教你们唱歌”

玛西亚在车厢里抚叹气,她很难理解汤森这跟人比低的脾气。即使跟人产生冲突,无论是世家弟还是异能师又或者佣兵首领,也都不会用这手段跟人比。因为汤森在这事情上,绝对不会以势压人,也不占别人半便宜。

别人用歌,他就用歌,别人用拳,他也用拳…真是费时费力,说得不好听,这多少也是鲁和愚蠢的表现吧?

同时,她内心里也不认为汤森能教童军们唱什么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时间去训练的那贵族式之外,歌曲这东西,除了土著的糙原生态,就是游诗人那浮华**的唱腔,但无论那一都不是小孩该学的。汤森,你可千万别教儿歌啊…其实不但是她,连带商队的人也认为首领是在愤,落的近卫倒是无所谓,因为能歌善舞是他们的天资。如果汤森教不下去了,他们中间随便站一个来都可以替,保证三天效果。

短短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九岁的小副官挎着刚刚改装来的小鼓,雄纠纠气昂昂的走到队列前面。他穿着并不合的军装,用两小号鼓槌敲简单的鼓,小脸通红。

“嘣、嘣、嘣――嘣”两列纵队在鼓中踏步前:“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个?在奔腾的狼里,我是哪一朵?”整齐的步伐中,小副官们的歌声低沉而有力的响起:“在征服宇宙的大军里,默默奉献的有我一个;在辉煌事业的长河里,永远奔腾的有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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