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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冷山的地xia城(3/3)

多年以前被移走了,现在那里成了贫民的聚居区和早晨的渔市,要想吃到新鲜的烤黄鱼就得起早了。”

“谁的?一个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力量将五、六百码长的地底掏空,光是泥土的运输,一个人不吃不睡,一千年都不完这工作。标尺显示这个地下城距离地面有二十尺,采用折线形结构用来防止坍塌,光凭地所采用的砖块,没有大量的劳动力长期劳作是没办法完成的。”韦伯对这项地下工程赞不绝

看着韦伯惊奇不已的表情,阿尔丰斯不禁暗笑,要是带他到易卜拉欣沉睡的那个陵墓,不知会不会被吓呆?那个陵墓是搬空了半座石山。

“一个巫妖,昨晚兰希曾经听他说过一句话,韦伯,你对他控尸的方法应该很熟悉吧?”阿尔丰斯接过地图,血族没有注明地下城所,只标了一个罗盘指针,指北的针尖斜向左手下方,指针下方有一红线,地下城应该位于墨西拿的西北面,凭借着个路标应该不难找上门去。

冷山一直想将自己卖给佣兵,但他却不知自己也被住在同一个城市的人给卖了。这个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运气转,早上在你家,晚上就转到他家了。

“巫妖?千万不要遇上半神巫妖才好。”兰希轻皱一下眉,她显得有忌惮这类生

“你一下就猜来了,就是半神巫妖,聪明的孩。”阿尔丰斯摸着她的,好像兰希确实是很聪明的小女孩。不是半神巫妖教廷也不会找上冷山,者只和者合作,随便找个人去对付巫王哪不是自找死路?

“老板,想不想去一趟?”在韦伯鹰目里火苗的影不停跃着,也将他的野心暴来。

每个冒险者一生中最大的梦想之一就是解开地下城的秘密,可是其中绝大多数人连地下城的影都没有看到过,更别说去一探究竟了。韦伯虽然是职业刺客,但本也是世界上众多冒险者中的一员,在冒险的血刺激下,他不想失去这么一个好机会。

“只能去五个人,太多了反而不好控制。奥帕,你来制订一下名单,看看谁最适合。”阿尔丰斯将这事丢给了奥帕,让他行人员指派,这也是对副手光的一项测验。一个任务,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完成,像洛卡那人,让他去理情报工作只会坏事,要是让布兰克去冲锋阵绝对是一个错误地选择。

“主人,韦伯,我,克拉克,布兰克。”奥帕思索了一下,将答案说了来。

“作为一个主帅,不能轻易涉险,而作为一个主将,却必定得奋勇当先。”阿尔丰斯摇摇“所以我和你,只能去一个,剩下的一个协同凯瑟琳理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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